張明道,生卒年不詳,系“三胡”伯父胡大洪之遺腹子。他是明正德八年(1513)的經魁(前五名的舉人),
嘉靖八年(1529)中進士。先任江西吳江縣知 縣,后升浙江紹興府太守,廉潔正直,惠政多端。因政績顯著,深得民心,任滿后,朝廷接受老百姓的請求,又給他加任九年。晚年退休回
羅田,專心學術。對《朱 子綱目》一書,曾作過精深的闡述和註解。死後,
紹興人民為他建了“張公廟”,羅田為他建了“功名坊”和“張明道讀書處”。
時人為了表示對“三胡一張”的紀念,在他們死後不久,曾在縣城的古樓街修造了一座“聯璧坊”,文官到此下轎,武官到此下馬,一直保存到建國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