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是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掛自治區外國專家局牌子。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18年10月,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重新組建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將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的職責,以及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外國專家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自治區科學技術廳,作為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加掛自治區外國專家局牌子。
(一)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擬訂自治區創新驅動戰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等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自治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自治區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自治區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自治區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組織實施。
(四)貫徹落實國家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自治區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擬訂自治區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製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推進自治區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組織擬訂自治區gao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自治區重大技術攻關和應用示範。
(七)統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市縣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發展建設。
(八)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自治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和科技保密工作。
(九)擬訂對外科技交流與科技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
(十)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自治區引進外國人才總體規劃、重點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人才、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人才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措施。
(十二)負責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六盤山友誼獎評審組織工作。
(十三)負責自然科學基金相關工作。
(十四)完成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國家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自治區創新驅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自治區科技管理平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廳長:徐龍
黨組成員 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丁軍
黨組成員 副廳長:哈贇
黨組成員 副廳長:劉常青
黨組成員 副廳長:黃思明
黨組成員 副廳長:陳放
黨組成員 副廳長:桑長清
二級巡視員:芮建華
二級巡視員:高建燁
駐廳紀檢監察組
辦公室
人事與老幹部處
機關黨委
規劃與基礎研究處
創新體系建設處(政策法規處)
資源配置與監督處
高新技術處
農村科技處
社會發展科技處
成果轉化與科技服務處
外國專家服務處
科技合作處
寧夏科技發展戰略和信息研究所
寧夏生產力促進中心
寧夏科技特派員創業指導服務中心
寧夏農村科技發展中心
寧夏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
寧夏對外科技交流中心(中國-阿拉伯國家技術轉移中心)
寧夏國際人才交流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