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銷
脫銷
商徠品供不應求﹐一時供應不上。脫銷指某種牌號的商品因銷售較快在商店裡暫時無貨可供。
英語說是sell out 其數量公式:貨物數量—需要數量=脫銷數量(小於0)
當手中的貨物銷售完后,仍有顧客來詢問此貨,供不應求的數量就是脫銷的數量。
1.庫存量過小,不敷周轉;
2.經營上“重大輕小”,品種不全;
3.進貨調撥不及時;
4.生產發展趕不上需要。
貨物數量—需要數量=脫銷數量(小於0)
例:老闆的報刊亭有50本雜誌,有60人需要,則脫銷量為50-60=-10
脫銷徠量為10本。
1.克服經營思想上“怕積壓,不怕脫銷”、“重大輕小”的問題;
2.加強業務銜接,根據商品供求規律,做到批發有貨,零售有貨;
3.了解貨源情況,廣開進貨渠道;
4.積極協助生產部門生產缺門短線商品;
5.立即採取補救措施,如預約登記、貨到付款、送貨上門等,以防消費者在本商店購買替代商品或到其他商店覓購。
引進QR(快速反應),ECR(有效客戶反應),CFAR(合作預測和補貨),CPFR(合作計劃預測和補貨)等先進管理方法。
法律意義上的“脫銷”——《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國務院2002年8月2日)第二十九條:著作權人寄給圖書出版者的兩份訂單在6個月內未能得到履行,視為著作權法第三十一條所稱圖書的脫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