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陶

印陶

印陶,指鈐壓在陶器上的印章。主要指在燒制日用陶器之前,趁著粘土柔軟時捺蓋在上面的印章,包括製造的地名、場所、官署、工匠的姓名字、吉語禱詞等內容,個別還有製造年份。

名詞解釋


陶器雖容易損壞,常被拋棄,但不會腐爛,加之種類繁多,因此,陶文殘片較之其他文物能夠大量留傳。遠在仰韶龍山文化時期,彩陶缽上就開始使用刻畫符號,西周時出現了印陶,春秋戰國時代則蔚然成風。我國山東、河北等處出土的戰國時代陶器中鈐印有璽印文字者最多。陳介祺《畫齋藏陶》、劉鶚《鐵雲藏陶》等書著錄的戰國遺物較多。到了秦代印陶更為豐富,像陶量上的詔版銘文,以山東出土最多,詔版銘文。多為一印四字,四字一詞,連續鈐拓,組詞成文,節體規範。另外秦代建築業相對發達,磚瓦製作量大且已具相當工藝水平,因此,蓋在磚瓦上的官署、地名、人名等文字印陶已比較普遍,這類印陶,因地域、用途之不同,書體有篆、隸,甚至接近於楷書等多種樣式。總體上說詔版銘文,體勢瑞庄緊密,篆法嚴謹,筆畫挺拔方折靈勁渾樸,形態俯仰欹測,大小參差,章法疏密得宜。而民間印陶,書體隨勢而生,布白豪放活潑,用筆直率,天性流露,非刻意追求可得,藝術價值頗高。秦代印陶與戰國印陶不同的是基本上都使用標準小篆文字,只有極個別特殊情況下,還留有戰國書體的風貌。
秦都咸陽遺址、山東邾國故城遺址以及秦始皇陵附近等地採集到的印陶瓦當,不僅有早期璽印風貌,令人關注的是其中也有接近繆印的形式出現,是研究古璽印發展不可多得的珍貴資料。
咸¤里致[秦都咸陽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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