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交通局
開封市交通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製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規;擬定全市公路和水上運輸等方面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地方性政策、法規,並監督執行。
(二)組織擬定全市公路、水路、軌道交通運輸行業規劃、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定全市地方鐵路發展規劃。參與擬定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定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道路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指導全市城鄉客運、出租行業管理工作。
(三)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維護交通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建立完善的服務體系;引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
(四)承擔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全市汽車維修市場、搬運裝卸、汽車駕駛學校及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
(五)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軌道交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和市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項目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定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及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市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七)承擔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以及碼頭設施安全保障、危險品運輸監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八)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重大科技項目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涉外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利用外資,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九)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軌道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事件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高速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十)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軌道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法律依據:
交通部2001年《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職業培訓管理規定》
二、辦理程序:
審批中心窗口受理審查直接辦理
三、申報材料:
1、申請表;2、新聞媒體上刊登的遺失公告;3、一寸彩照2張。
四、承諾時限:即辦件
五、收費項目名稱:工本費
六、收費標準:許可證及副本40元/套;《運輸證》和其它證件20/本
七、收費依據:豫發改收費[2005]155號
服務名稱:道路運輸經營業戶從業資格(許可證)(審批)
辦事程序:受理(8小時)→現場勘察(40小時)→審查簽字(8小時)→窗口出具審批意見(24小時)→發證(8小時)
法律依據:交通部交公路法(2000)225號《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規範》
申報材料: 1、開業申請書;2、鄉以上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證明;3、可行性研究報告;4、場地、設備、車輛;5、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名冊;6、身份證明;7、資信證明;8、組織機構。
承諾時限: 11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工本費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