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國務院組成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
2018年1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授旗儀式在人民大會堂舉行。
2018年11月9日,應急管理部發布首份官方簡報《應急管理部簡報第1期(總第1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規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命令,授予黃明、王玉普同志總監消防救援銜;授予徐平、戴建國同志副總監消防救援銜;授予瓊色、詹壽旺、張福生、羅永強、魏捍東、周天、亓延軍、王新建、閆鵬、彭小國、郭小平同志助理總監消防救援銜。
2020年10月9日,中國機構編製網公布了《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應急管理部職責機構編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根據《通知》,應急管理部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安全監管職責及相應編製等劃出,安全生產基礎司撤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更名,增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二司。
具體方案為:
一、應急管理部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安全監管職責以及相應16名行政編製、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含1名正司局級安全生產監察專員),划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應急管理部其他職責不變。
二、撤銷應急管理部安全生產基礎司(海洋石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相關職責併入安全生產執法局。安全生產執法局更名為安全生產執法和工貿安全監督管理局,承擔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和執法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其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劃編製、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
三、應急管理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更名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一司,承擔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指導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四、應急管理部增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二司(海洋石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承擔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石油開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目錄編製和國內危險化學品登記;承擔海洋石油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相應核增行政編製20名、司局級領導職數3名。
經調整后,應急管理部設20個內設機構及政治部、機關黨委(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離退休幹部局。機關行政編製565名。設部長1名,副部長4名,政治部主任(副部級)1名,司局級領導職數95名(含總工程師3名、安全生產監察專員7名、應急指揮專員7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局領導職數4名)。
應急管理部的主要職責為:組織編製國家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建立災情報告系統並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承擔國家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指導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后,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併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政策保障,採取符合其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提高職業榮譽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戰鬥力。應急管理部要處理好防災和救災的關係,明確與相關部門和地方各自職責分工,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據應急管理部官網,該部經調整后的內設機構共包括:辦公廳、應急指揮中心、人事司、教育訓練司、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司、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局、火災防治管理司、防汛抗旱司、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一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二司、安全生產執法局、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司、救災和物資保障司、政策法規司、國際合作和救援司、規劃財務司、調查評估和統計司、新聞宣傳司、科技和信息化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災害多發頻發的國家,為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整合優化應急力量和資源,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方案提出,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務院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職責,民政部的救災職責,國土資源部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災害防治、農業部的草原防火、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中國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職責以及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減災委員會、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整合,組建應急管理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后,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併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政策保障,制定符合其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提高職業榮譽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戰鬥力。
需要說明的是,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一般性災害由地方各級政府負責,應急管理部代表中央統一響應支援;發生特別重大災害時,應急管理部作為指揮部,協助中央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應急處置工作,保證政令暢通、指揮有效。應急管理部要處理好防災和救災的關係,明確與相關部門和地方各自職責分工,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考慮到中國地震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與防災救災聯繫緊密,划由應急管理部管理。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組織編製國家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建立災情報告系統並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承擔國家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指導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
黃明:應急管理部黨委書記、部長
黃玉治: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黨組書記、局長
周學文: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兼水利部黨組成員、副部長
許爾鋒: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機關黨委書記
尚勇: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副部長(正部長級)
劉偉: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副部長
蒲宇飛: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組長
宋元明: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主任
徐平: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森林消防局局長(副部長級)、黨委副書記
閔宜仁: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中國地震局黨組書記、局長
瓊色: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消防救援局局長(中管正局級)、黨委副書記
張永利: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兼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公園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直屬機關黨委書記、局黨校校長
黃玉治:應急管理部副部長、黨委委員,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局長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 | 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 |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
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 國家減災委員會 |
辦公廳、應急指揮中心、人事司、教育訓練司、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司、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局、火災防治管理司、防汛抗旱司、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一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二司、安全生產執法局、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司、救災和物資保障司、政策法規司、國際合作和救援司、規劃財務司、調查評估和統計司、新聞宣傳司、科技和信息化司。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
中國地震局 |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 消防救援局 |
森林消防局 |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 | 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招生就業網 |
應急管理部設20個內設機構及政治部、機關黨委(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離退休幹部局。機關行政編製565名。設部長1名,副部長4名,政治部主任(副部級)1名,司局級領導職數95名(含總工程師3名、安全生產監察專員7名、應急指揮專員7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局領導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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