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考試院

國民政府考試院

國民政府考試院是國民政府選拔人才的機構,先後頒布《現任公務員甄別審查條例》、《官吏服務規程》、《文武官員宣誓令》、《公務員獎懲條例》、《文官考試法》。

歷史背景


一九二八年(民國十七年),南京成立行政、立法、考試、監察、司法等五權分立的國民政府,其中考試院負責國家人才的考選與任用,凡國家官員、政府公職人員、各專業部門專業人員,都通過考試院考試選拔。考試院始建於一九二八年冬,院址為原南京東嶽廟,鄰近雞鳴寺。一九二九年落成,宮殿式建築群,古色古香,建築之間花樹掩映,亭榭錯落,古意盎然。
考試院三孔門樓,中門上懸“為國求賢”四字題額,門衛是身著古裝的佩劍武士。大門兩旁有一副對聯:入此門來,莫作陞官發財思想;出此門去,要有修己安人工夫。進入中間大門,右為閱卷大樓——衡鑒樓,緊接閱卷大樓的是大考場——明志樓。大門左為辦公大樓——寧遠樓。其後是圖書館——華林館。左大門欞星門內有問禮亭,內安河南出土的孔子問禮於老子的石像。院內設院長官邸——待賢館。
一九二八年至一九四八年,考試院院長一職均由戴季陶擔任。考試院內部建設初具規模后,戴季陶著手建立規章制度。一九二九年擬訂《公務員任用條例》,一九三三年由國民政府公布時稱《公務員任用法》。還先後頒布《現任公務員甄別審查條例》、《官吏服務規程》、《文武官員宣誓令》、《公務員獎懲條例》、《文官考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