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縱深作戰理論

大縱深作戰理論

徠大縱深作戰理論是由蘇聯軍事家們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和國內戰爭經驗的基礎上形成的,大縱深作戰理論強調突擊與追擊,同時兼顧反突擊。

作戰理論


圍繞著如何有效地實施進攻,蘇聯軍事家們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和國內戰爭經驗的基礎上,形成了大縱深作戰思想。
一戰後,軍隊和武裝的發展非常迅速,軍隊已有新的技術裝備,同時軍隊中已建立了新的兵種。這些軍事上的進步使進攻的威力大大增強,於是,軍事家們提出了大縱深戰鬥的基本原則,規定在兵團和部隊的戰鬥隊型中應建立突擊群、牽制群、預備隊以及火力群。突擊群用於主要突擊方向上實施進攻:牽制群用於輔助突擊方向上作戰,其任務是轉移敵人的注意力,保障突擊群的順利進攻;預備隊用以完成戰鬥進程中突然出現的任務;火力群的主要任務就是保障突擊群的快速突破。
初期,蘇聯軍事專家們認為,為了粉碎敵人龐大的集團軍,必須連續實施一系列在時間上互相聯繫並能導致全線勝利的戰役。他們在分析當時幾場戰爭的經驗和新式兵器的發展情況后,得出結論:可以通過實施一系列連續的戰役來消滅敵人。連續戰役的理論的實質就是在實施頭一個戰役的過程中就考慮並準備下一個戰役,以防止供應中斷和運輸堵塞,達成戰鬥行動的連續性,不給敵人以變更部署和組織戰鬥的時間。連續戰役的勝負主要取決於後勤工作是否跟得上。根據這個理論,方面軍被認為是一個戰略單位,遂行統帥部賦予的任務。它應當統轄一個戰區內的軍隊,並應當能夠為了解決一個總戰略任務而在幾個作戰方向上實施進攻。進攻地帶的寬度定為300-400公里,戰役的縱深定為200公里。但是,隨著軍隊大量裝備新式武器和技術兵器,連續戰役的理論已不再適合未來戰爭的要求。於是,大縱深作戰理論應運而生。

基本原則


偉大的衛國戰爭給了大縱深戰役理論以很大的修正。它保留了這一理論的總的思想,但根本改變了建立突擊集團和軍隊戰役布勢、組織突破敵防禦及發展進攻等項原則的內容。
戰役軍團的戰役布勢以及兵團和部隊的戰鬥隊型摒棄了戰前突擊群、牽制群、預備隊以及火力群的區分,而是由第一、第二(個別情況下包括第三)梯隊、合成預備隊和各兵種預備隊組成。炮兵和航空兵火力將在戰役和戰鬥的整個過程而不僅僅在突破階段發揮重要作用,因此在進攻戰役中開始採用炮兵進攻和航空兵進攻的方式,即包括衝擊前的火力準備,衝擊的火力支援和縱深戰鬥時的火力護送,以便在敵防禦的全縱深不間斷地支援步兵和坦克戰鬥。戰後隨著蘇聯陸軍完成了機械化后,主要採用從行進間發起進攻的方式,在炮兵和航空兵進攻內容中又增加了開進時的火力掩護。

理論核心


在大縱深理論中,突破理論和追擊理論是最關鍵的兩個組成部分,同時也著重強調防禦時的反突擊。

突擊理論

大縱深理論要求集團軍司令員在選擇主要突擊方向時應考慮一系列因素,敵方戰役企圖、敵軍集團防禦性質和集團編程、地形條件、己方軍隊狀況和能力等。在選擇方面軍和集團軍的主要突擊方向時,總是力求把實施主要突擊的地點選在敵人防禦的薄弱處,或能保障最有效地使用各兵種。首先是坦克兵的地形上。此外,方面軍有時也從當時的戰役情況出發(如變更部署複雜困難、地形對我有利,擁有便於進攻的基地等),選擇敵人防禦最強的地段實施突擊。有時為了達成突然性,也可選擇在地形複雜的地段實施主要突擊,但必須做好工程保障準備。
在主要突擊方向上大量集中使用兵力兵器,是保障突破和發展進攻的一項最重要的原則。一般在僅占方面軍地帶總寬度7-12%的突破地段上,就集中了50-80%的步兵,近70%的炮兵。80-100%的坦克和航空兵,密度可以達到每公里正面200-250甚至250門以上的火炮和迫擊炮,70-85輛甚至更多的坦克和自行火炮。
步兵軍第一梯隊師突破敵人的第一(主要)防禦地帶后,集團軍快速集群(坦克軍)即可進入戰鬥,協同軍第二梯隊從行進間突破敵人的第二防禦地帶,從而完成對敵人整個戰術地幅的突破,此時方面軍快速集群(坦克集團軍或騎兵機械化集群)即可進入所謂的“純突破口”,向寬廣的戰役縱深突進,將戰術突破迅速轉化為戰役突破。但在實戰中,為了加快對敵人防禦戰術地幅的突破,坦克集團軍第一梯隊坦克軍的先遣旅往往直接參與對敵人第二防禦地帶的突破。

追擊理論

追擊是徠為達到殲敵目的而向退卻之敵實施的進攻,以插入退卻之敵的后側並實施合圍,分割並殲滅或俘虜敵軍集團,一旦發現敵人準備退卻時,就應該立即轉入追擊,力求阻止敵軍有組織的退卻,在敵到達新的防禦地區並與從縱深開來的預備隊會合之前予以圍殲。進行追擊的隊型一般是坦克軍和機械化軍的先遣支隊成臨戰隊型,而主力則收攏成行軍隊型在後跟進,隨時準備展開成戰鬥隊型投入交戰。

詳細內容


創始人
蘇聯元帥米·尼·圖哈切夫斯基是大縱深理論的創始人,因斯大林為鞏固權力,排除異己,於一九三七年六月十一日因叛國罪被宣判死刑。
最早對大縱深戰役思想進行研究的是特里安達菲洛夫。他提出,為了奪取對敵人的全面勝利,必須實施一系列連續的突擊,以打擊敵人的所有兵力,打亂敵人的組織,使之無法繼續進行頑強抵抗。
重要性
要追擊順利,指揮員的指揮是十分重要的,在定下進攻戰役的決心時就應該考慮到追擊時的措施,要確定:隨著摧毀哪些集團和前出至哪些地區可預期敵人的退卻;當軍隊轉入追擊時,敵人可能用哪些兵力進行抵抗;敵退卻的可能方向和截斷這些方向的路線;追擊時主要力量的集中方向;兵團和部隊實施追擊的方向;先遣支隊和空降兵的編成、任務。對於這些問題,指揮員在追擊前就應該認識到,同時,在追擊過程中,軍團和兵團指揮所應派出由司令員領導的作戰組,以便進行具體的領導。為了保證不間斷的指揮,各級指揮所應採取逐次躍進的方法進行行動。
在實施追擊時,先遣支隊的作用是非常突出的。先遣支隊通常由一個加強團或加強營組成,而坦克軍和機械化軍的先遣支隊則由一個坦克旅或機械化旅編成。先遣支隊中加強有坦克、摩步、炮兵、高射炮兵、反坦克兵、工兵分隊。在追擊過程中,航空兵的作用也是很大的。航空兵能夠從空中掩護追擊部隊免遭敵軍伏擊(防止狗急跳牆。),另外,航空兵還可進行空中偵察,保證追擊的目的性。
追擊方式
追擊一般有三種方式:正面追擊、平行追擊和正面與平行相結合的追擊。
正面追擊一般是在敵軍進行預有退卻的條件下,或者己方軍隊的兵力特別是快速軍隊不足,兵力對比不利,無法通過堅決行動前出敵退卻道路時實施的。目的是在整個退卻正面牽制敵人基本兵力,限制其機動,遲滯其退卻。
平行追擊就是沿與敵軍退卻平行的路線進行追擊,它能破壞敵人行軍隊形,使其無法向中間地區前出,還使退卻之敵一直處於側翼遭突擊的威脅之下。
正面與平行相結合的追擊,就是以一部兵力從正面實施追擊,目的是遲滯敵軍基本兵力的退卻,不讓其脫身,並以集團軍主力實施平行追擊,前出退卻集團側翼,切斷退卻道路,最後合圍和消滅敵人。
突破口理論
突破口理論是一種理想的進入交戰的理論。此理論認為,快速集群應在突破梯隊完全突破敵戰術縱深,打開突破口后,始進入交戰。而在此之前,快速集群應完全保存實力,待進入交戰後再全部釋放能量。這裡所說的突破口是什麼樣的突破口呢?就是由突破梯隊完全肅清了突破地段的敵有生力量,並在突破口兩側開闢出地一般反坦克火器對在突破口內行動的部隊不能構成直接威脅的保障地帶,而且有一定地幅的一條直接通往敵人縱深的“安全走廊”(為坦克軍打造的突破口大約寬6-8km;坦克集團軍8-20km。保障地帶一般要求寬度在2-3km以上)。故此突破口亦稱“純突破口”,此理論亦稱“純突破口理論”。純突破口一旦形成就意味著快速機群此時此地進入交戰是再實時,再安全不過了。純突破口理論所刻意追求的是一中純粹理想化的進入交戰的時機和環境。儘管往往與現實相去甚遠。但它畢竟是人們的理想。所以,純突破口理論為人們普遍承認。至今仍有指導意義。
快速集群
快速集群是指蘇軍在進攻作戰時臨時組建的,用於第一攻擊梯隊(突破集群)突破成功后,進入突破口縱深,打擊敵縱深內的有生力量和重要目標,以達成戰役目的之用的機動兵力集團。在WWII中後期,也就是快速集群發展和應用的鼎盛時期。方面軍快速集群一般由坦克集團軍組成,機械化騎兵集群往往也能擔任方面軍快速集群;而集團軍快速集群一般由坦克軍組成。(其中在柏林戰役中。蘇軍以4個坦集和9個坦克軍擔任快速集群,創快速集群規模之最。)據蘇軍對幾十個戰役的統計,擔任快速集群的坦克集團軍前進縱深平均320km,最高達到800km;進攻平均速度為25-45km/D。個別戰役高達60-90km/D;在進攻中,方面軍快速集群往往脫離諸兵種合成集團軍數十公里。憑心而論,突破集團的作戰任務相對困難,快速集群作戰任務相對容易(試想,一個要砸開堅硬的核桃殼,一個只需吃酥脆的核桃仁)。
步兵實施的機動問題
閃電戰和大縱深作為現在機械化作戰最現實的戰略思想,除了在裝甲部隊使用上有不小的分歧,另外在步兵的作戰使用上也有各自的見解。閃電戰注重的是以裝甲部隊為核心,要求包括步兵在內的其它兵種也要以同樣的方式實施機動。步兵在作戰中也首次被要求具有高機動,能夠跟的上坦克的進攻節奏,這也就是步坦協調。一旦對步兵提出了此種要求,就必須有良好的運載車輛,而且進攻的行進過程中,這些車輛也和坦克一樣面臨被擊毀的危險。德國在二戰中主要使用的是Sdkfz.250和Sdkfz.251半履帶裝甲車,這兩種車輛可靠性很好,而且還可以在車體上安裝各種武器,防護水平一般,可以滿足閃電戰對步兵的要求。不過由於德國的工業基礎較薄弱,無法騰出生產線大量生產這些輔助車輛,步兵和大量的火炮輜重還得依靠輪式車輛,甚至是騾馬。為解決步兵的機動問題,德軍曾想出在坦克后掛拖車運載步兵的主意,但最後也不了了之。因此古德里安的機械化設想在整個二戰也沒有在德軍中實現。
同樣的問題也存在於炮兵中間,即使摩托化牽引炮兵在機動性方面也無法於坦克機械化部隊相提並論,這樣在大縱深進攻戰役後期,步坦、炮坦協同失調的情況屢見不鮮,造成蘇軍坦克兵團的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