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米製造的基礎研究

納米製造的基礎研究

納米製造的基礎研究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重大研究計劃項目。

目錄

正文


納米製造科學是支撐納米科技走嚮應用的基礎。本重大研究計劃瞄準學科發展前沿、面向國家發展的重大戰略需求,針對納米精度製造、納米尺度製造和跨尺度製造中的基礎科學問題,探索製造過程由宏觀進入微觀時,能量、運動與物質結構和性能間的作用機理與轉換規律,建立納米製造理論基礎及工藝與裝備原理,培養一批從事該領域前沿研究的優秀人才,提升我國納米製造的源頭創新能力,力爭在該領域若干方面取得具有國際重要影響的成果。
一、科學目標
通過機械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材料科學信息科學等相關學科的交叉與融合,探索基於物理/化學/生物等原理的納米製造新方法與新工藝,揭示納米尺度與納米精度下加工、成形、改性和跨尺度製造中的尺度效應、表面/界面效應等,闡明物質結構演變機理與器件的功能形成規律,建立納米製造過程的精確表徵與計量方法,發展若干原創性的納米製造工藝與裝備原理,為實現納米製造的一致性與批量化提供理論基礎。
二、計劃總體安排
本重大研究計劃將遵循“有限目標、穩定支持、集成升華、跨越發展”的總體思路,針對國家重大需要和前瞻性的重大科學前沿兩種類型的核心基礎科學問題開展納米製造的基礎研究。預算總經費為1.5億元,預計執行期為8年,立項資助工作主要在前5年進行。分別以“培育項目”、“重點支持項目”和“集成項目”三類不同項目予以資助:
(1)對提出創新學術思想進行納米製造科學前沿探索基礎研究的項目,將以“培育項目”形式資助,資助期限為3年;
(2)對有顯著的創新學術思想和重要研究價值、具有相當的研究基礎、有望取得重要突破的項目,將以“重點支持項目”形式資助,資助期限為4年;
(3)有較強的研究基礎,其研究內容對實現本研究計劃總體目標將產生全局性貢獻的創新研究項目,將以更大支持強度的“集成項目”形式資助,資助期限為4年,擬在本重大研究計劃的後期擇機立項實施。
三、遴選項目本原則
本重大研究計劃資助的項目應符合以下要求:
(1)面向國家發展的重大戰略需求,體現納米製造的前沿基礎,突出納米製造特點。
(2)圍繞納米製造中的科學問題與關鍵技術基礎,鼓勵多學科交叉聯合申請。申請“重點支持項目”,尤其應體現機械、物理、化學、生物和信息等相關學科的交叉與聯合,針對納米製造中的新原理、新方法、新技術與新工藝等開展合作研究;申請“培育項目”,應體現創新學術思想。
(3)優先支持有原創性的探索研究。
(4)鼓勵開展實質性的國際合作研究。
四、重點資助領域與方向
1.基於物理/化學/生物等原理的納米尺度製造
納米結構生長、加工、改性、組裝等納米製造新方法與新工藝,納米尺度製造過程中結構與器件的性能演變規律。
2.宏觀結構的納米精度製造
宏觀結構的納米精度製造的新原理、新方法與新工藝,納米精度製造中原子/分子的遷移機制、表面/界面效應,納米精度表面加工理論。
3.納/微/宏(跨尺度)製造
跨尺度製造新原理與新方法,跨尺度製造中的界面行為與多場調控機制,跨尺度結構與器件的排列、操縱與集成。
4.納米製造精度與測量
納米尺度的計量溯源與誤差評價,納米製造精度設計理論,納米結構的幾何參數、機械/力學等物理性能的測量與表徵。
5.納米製造裝備新原理
納米製造裝備的微擾動作用機制、非線性動力學行為與響應畸變特性、能量轉化方式與工藝過程式控制制,納米精度運動的驅動與控制新方法。
五、2010年度資助情況
來自全國78個依託單位的申請人共提出項目申請159項,其中,“培育項目”128項,“重點支持項目”31項。經初審,不予受理項目24項,送審135項。經專家評審資助項目42項,資助經費3 700萬元。其中“重點支持項目”7項,資助經費1 560萬元;“培育項目”42項(含1項從“重點支持項目”轉為“培育項目”資助),資助經費2 140萬元。
六、2011年度資助規模
本重大研究計劃於2009年正式啟動,擬分5個年度受理項目申請,分別以“培育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的形式資助。對具有比較好的創新性研究思路或比較好的苗頭,但尚需一段時間探索研究的項目申請將以“培育項目”形式資助,資助強度每項不低於50萬元,實驗類研究項目的資助強度每項可達80萬元左右;對已具有較好研究基礎和積累,有明確的重要科學問題需要進一步深入系統研究,同時體現學科交叉特徵的項目申請將以“重點支持項目”形式資助,資助強度每項300萬元左右。
2011年度同時受理“培育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的申請,資助經費約4 300萬元,擬資助“培育項目”40項左右,資助期限為3年;“重點支持項目”6~8項,資助期限為4年。
七、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在撰寫申請書前,應認真閱讀《指南》。申請書應符合本重大研究計劃的實施原則,以納米製造科學發展前沿和增強國家競爭力發展的需求為立論背景,著重論述項目研究立項論據、主要研究內容、科學問題和研究目標,突出特點,強調前瞻性、基礎性和創新性。研究重點必須立足“納米製造”,而非“納米材料製備”或“納米合成”;研究內容應體現批量化、低成本、一致性等製造特徵。
(2)申請人可根據擬解決的具體基礎科學問題,在認真總結國內外已有成果、明確新的突破點以及如何探索的基礎上,自主確定項目名稱、科學目標、研究內容、技術路線和相應的經費預算。為避免重複資助,項目申請應注意與重大科技專項、863和973等國家相關科技計劃所資助項目的區別、關聯與側重。
(3)為加強項目的學術交流,促進多學科交叉與集成,本重大研究計劃每年將舉辦一次資助項目的年度學術交流會,並不定期地組織相關領域的學術研討會。獲資助項目負責人有義務參加重大研究計劃指導專家組和管理工作組所組織的上述學術交流活動,並彙報項目的研究進展。
(4)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重大研究計劃”,亞類說明選擇“培育項目”或“重點支持項目”,附註說明選擇“納米製造的基礎研究”(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根據申請的具體研究內容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申請書正文按重大研究計劃撰寫提綱撰寫。
(5)申請書由工程與材料科學部負責受理。相關內容請訪問本重大研究計劃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