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集體所有制經濟
城鎮集體所有制經濟
城鎮集體所有制經濟,是城鎮勞動者集體佔有和支配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
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來源一部分是對城鎮手工業者、小商販實行合作化的結果;一部分是在國家和國營經濟的指導和扶持下,組織社會閑散勞動力而成立起來的,其中多數是由勞動者自籌或部分自籌資金的自願組合。主要形式有生產合作社、合作工廠、合作商店、勞動者集資經營的合作組織。
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的生產資料歸企業勞動者共同所有,一般實行共同勞動。企業在國家法令許可的範圍內,在國家計劃的指導下,自行支配企業的生產資料和資金,自主安排生產,根據企業需要採購原材料和銷售產品,自行招聘職工。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由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議決企業的重大事項,民主選舉企業的各級管理人員。
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自負盈虧,企業收益在納稅以後,全部用於企業積累、職工集體福利和勞動報酬。勞動者的自籌資金從企業利潤中分期償還,還清之前可以實行適當的股金分紅。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根據企業的特點和條件,採取相應的按勞分配形式。中國的集體企業實行多種形式的分配辦法,如計時工資、計件工資、浮動工資等,並建立了多種形式的經濟承包責任制。各種企業職工的收入水平會有不同程度的差別,有些企業職工收入水平可以高於全民所有制企業的工資水平。企業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提取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基金,用於職工喪失勞動能力以後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