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國和約

五國和約

1947.2.10在法國巴黎舉行的簽字儀式,義大利,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匈牙利,芬蘭五國與美蘇英法外長會議簽訂的條約的總稱。

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德國的歐洲僕從國先後投降,簽訂停戰協定,規定對其處置原則,具有初步的和約性質。波茨坦會議決定設立美,蘇,英,法,中五國外長會議準備簽訂對義大利,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匈牙利,芬蘭五國的合約。

內容


條約主要規定了五國領土邊界變更,政治民主化,限制軍備和經濟賠償問題。是歐洲軍事,政治形勢在法律上的反應,是是美英相互妥協的結果,對實現歐洲和平民主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