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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淵

明代官員

范淵(1453~1512),字靜之,號君山。明桂陽(今汝城)縣熱水人,弘治九年(1496)進士。

人物生平


范淵自幼聰敏,寫得一手好字。稍長,考入縣學。篤志好學,長於吟詠,弘治元年(1488),省提學副使沈鍾來考試生員,選拔范淵為第一名。弘治九年(1496)登進士,授刑部陝西司主事,歷任員外郎、郎中。
隆冬季節,見重罪囚徒戴枷很苦,就向皇帝上奏五條建議,皇帝稱讚並採納了。正德初年,太監劉瑾專權,不依附他的官吏被大批貶謫,罷官甚至慘遭殺害。正德四年,劉瑾怨恨范淵不依附於他,兩次將范淵逮捕下獄,貶謫到四川維州(今理縣)任知州。維州是少數民族聚居的山區,歷來難治。范淵到任,見當地民眾性格強悍、民風浮薄,不知禮義,嘆道:“為政在人,何必選擇地方,人心沒有不可教化的。”於是作《民訓》十五條,對人民進行文明教育,反覆講解宣傳,於是民風大變。又見少數民族不重視學問,州學讀書人連三十個都不到。因此,他選擇民間子弟七十人集中教育,又作《學訓》十三條並親自講解,使當地文風大振,遠近聞風慕名送子弟來就學的接連不斷。他節用愛民,凡對民不利的陋規,一律革除。對民有利的就大力推行。經一年的治理,使得政平頌理,一片昇平景象。民眾非常愛戴他。不久,劉瑾敗露,范淵奉調回京,維州百姓遮道痛哭不舍。給范淵立生祠塑像,歲時祭拜。幾年後,范淵到雲南任職,維州百姓還派代表,不遠數千里翻山涉水去看望他。范淵回京后復任刑部郎中歷觀北察院,繼任浙江監察御史,升雲南按察司僉事,調提督雲南學政,隨轉雲南按察司副使。在任去世。

歷史評價


范淵為人光明平易,立朝忠鯁,居官仁恕,同僚百官皆敬服他。在他的著名《絕筆詩》中表達了“報君匪懈,涉世無欺”的崇高信念。布政董天錫作《范君山遺愛錄序》讚揚他“性資醇樸,不立畦畛之行,巧妄之言,不失赤子之心。與人交洞見肺腑,無毫髮猜疑”。《萬曆郴州志》評說:“忠焉被謗,信而見疑,曹琚、范淵實蹈之,然琚棄官就歸,淵居夷弗陋,蓋皆善於處困,非悻悻於熱中者(不是憤恨而急於求官,追求名利的人),論世者取之。”范淵長於吟詠,與當時最負盛名的詩人、文學家,前七子李夢陽何景明、徐楨卿、邊貢以及都穆、秦金等名公巨卿為詩友,常相唱和,有深厚的友誼,著有《君山詩稿》、《民訓》等集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