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政府辦

衡陽市政府辦

衡陽市政府辦主要負責加強應急管理、政務公開工作,強化服務職責,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根據《中共衡陽市委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衡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衡發〔2010〕3號)和《中共衡陽市委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衡陽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衡委〔2010〕4號),設立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市政府辦公室),為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主要職責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或對市政府部門間的分歧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審批、決定。
(三)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六)負責起草市《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
(七)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帶全局性的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八)搜集、研究和綜合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市政府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信息服務。
(九)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十一)負責對設在市政府大院辦公單位的房產實施管理,制訂相關制度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機關後勤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十二)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行政事務、安全保衛和有關接待工作,指導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為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室設17個內設機構:
秘書一科
負責文電收發運轉、擬辦、分辦和督辦,有關發文的審核及文電起草;負責市長印章和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印章的使用、管理及市政府頒發印章的刻制與發送;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文書檔案管理、機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的業務指導和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有關規定的貫徹落實;承辦市政府工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政府召開的全市性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會議紀要起草和有關決定事項的催辦落實;承辦市政府各部門報批的會議審批工作;負責市長活動的安排和服務工作;負責上級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來衡視察的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各類培訓班的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的廣告祝賀的歸口管理和報批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領導公務活動的服務工作;編寫《政府大事記》;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秘書二科
辦理髮展改革、重點工程、人事、財政、稅務、物價、統計、信訪、市志、法制、檔案、電子政務、無線電管理、市政務服務中心等方面的綜合協調、文稿會務及其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秘書三科
辦理工業、交通、國有資產監管、民營經濟、國企改制、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勞動和社會保障、電信、郵政、通訊、電力、鄉鎮工業企業、市松木工業園、市白沙洲工業園等方面的綜合協調、文稿會務及其督查調研工作;聯繫工會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秘書四科
辦理金融、證券、保險、糧食、供銷、煙草專賣、醫藥、流通、科技、知識產權等方面的綜合協調、文稿會務及其督查調研工作;聯繫共青團、科協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秘書五科
辦理商務、工商行政管理、招商引資、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外匯、旅遊、外事、僑務、石油、鹽務、物資、台灣事務、貿促會、協作辦、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政府駐外辦事處(北京、廣州)等方面工作的綜合協調、文稿會務及其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秘書六科
辦理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水文、農機、畜牧水產、農業產業化企業、農業開發、民政、移民、飼料、殘疾人事業、人口計劃生育、老齡委、國防、扶貧、縣域經濟等方面的綜合協調、文稿會務及其督查調研工作;聯繫駐衡軍事機構工作、婦聯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秘書七科
辦理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愛國衛生等方面的綜合協調、文稿會務及其督查調研工作;聯繫社科聯、文聯、紅十字會等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秘書八科
辦理國土、測繪、礦產資源管理、城鄉建設、城鄉規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城市經營、環保、人防、房產、城建開發、民族宗教、公安、消防、司法、國家安全等方面綜合協調、文稿會務及其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訪科
負責到市政府上訪群眾的接待、處理工作;配合縣市區及有關部門做好來訪人員的疏導勸解工作;負責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領導批辦、交辦的信訪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信訪方面的綜合協調、督查調研工作。
建議提案科
負責聯繫市人大、市政協、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交辦、催辦工作;負責市人大常委會決議、決定、審議意見、議案的交辦、辦理和市政協建議案的交辦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參加市人大、市政協機關會議、活動的聯絡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市政府駐外辦事處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檔案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有關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會議的會務、會議紀要起草和有關決定事項的催辦落實;負責市政府對市政府辦公室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分解、綜合、迎檢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及有關單位行政經費預算、決算和財務開支的審核、呈報工作,督(檢)查有關單位執行財務、財產管理制度情況;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老乾科
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科
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建設的統一規劃、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辦公用品、國有資產;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接待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和辦公室工作人員有關生活服務工作;歸口管理幼兒園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電子政務科
負責規劃、實施和管理市政府辦公室辦公自動化建設,為市政府領導同志及機關辦公業務信息化服務;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決策服務系統數據的採集、處理和存儲工作;負責上級組織的或市政府(辦公室)組織的電視電話會議的相關保障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車管科
負責機關車輛調度、管理、維修、保養,保證市政府領導及政府機關用車;負責駕駛人員的安全、作風、紀律教育,參與有關交通事故的協調處理;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科
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公安部門搞好治安聯防和綜合治理工作;維護市政府正常辦公秩序;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製


市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製為93名。其中: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1名、副秘書長(兼辦公室副主任)6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8名(含監察室主任職數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6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製2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