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團體競速賽
奧運會自行車比賽項目之一
自行車團體競速賽,是場地自行車的比賽項目之一,也是奧運會自行車比賽項目之一。每隊由三名選手組成,三名隊員交替領騎,由第三名隊員衝刺,並計算成績。自行車競速賽是場地自行車的比賽項目之一,即自行車團體競速賽。在比賽中以每隊三名選手組成的兩個隊,從場地的追逐線向相反的方向同時出發。在場地上騎行3圈,每名選手領騎1圈,以第三名運動員到達終點的成績決定勝負的比賽。運動員用起跑器出發,並作為領騎運動員。領騎運動員在騎完第一圈后,從跑道外側退出並離開跑道。第二位運動員領騎下一圈,然後以同樣的方式退出比賽。第三名運動員一個人完成最後一圈比賽。
賽車場的場地根據封閉程度分為:自行車館、加有棚頂的半封閉賽車場以及露天賽車場三種。場地大小通常設計為250米和333.33米的跑道長度。賽車場的跑道為橢圓形、盆狀的設計結構。跑道最大的安全速度範圍要設計在85km/h~110km/h之間。不同跑道長度的場地,其彎道半徑和跑道寬度不同。在跑道的下部設有占跑道寬度10%的放鬆道(藍區)和供上道比賽的運動員、教練員以及裁判員使用的安全區域。在大於、等於250米的場地上,安全區域總寬度不得小於4米。在藍區外延20厘米處有5厘米寬的黑線為測量線,場地的大小就是以測量線來測定的。測量線外延70厘米處有5厘米寬的紅線為快速騎行線。從場地內沿算起,在場地總寬度的1/3處的藍線稱為摩托領騎線。在計時台前,由中間4厘米的黑線和兩邊34厘米寬的白線組成的寬頻為終點線。在直道中央位置的紅線為追逐線,在終點線前200米的白線為200米計時起點線。
自行車團體競速賽
對於場地照明系統,除了必要的主電力系統外,還必須有應急照明系統。如在奧運會比賽期間,要求亮度至少為1400Lux。電動計時系統包括起跑器、電動計時壓條或光電時間探測器和電子顯示牌以及成績處理終端。電子顯示牌要能夠反映1/1000秒的成績時間。並且能及時顯示運動員的排名、比賽衝刺的得分情況等等。此外,還有記圈牌、電鈴為運動員顯示完成比賽的圈數。終點有供終點裁決的終點錄像系統和使整個場地都能夠清晰收聽的公共播音系統。
自行車全長不超過185厘米,寬度不超過50厘米,重量不少於6.8千克。車座長度應在24至30厘米之間,中軸與地面的距離應在24厘米與30厘米之間,自行車前後輪直徑必須相同。車輪的直徑:最大70厘米,最小55厘米。此外,場地自行車不能使用活飛輪、變速器和剎車裝置。
在比賽中,運動員要穿帶袖的騎行服和短褲,可以是連體的。短褲的褲邊應當在膝蓋以上10厘米。在公路比賽中,運動員穿的風雨衣必須是透明的或符合該項目比賽的防雨服。運動員必須戴安全頭盔。
通常號碼布和號碼牌要用白色底板,黑色字樣。而且,字體、布底和車牌的大小,要符合規則的規定。
團體競速賽分為三輪次:(1)資格賽。取前8名進入第一輪;(2)第一輪。獲勝的4隊進入決賽;(3)決賽。第一輪兩個最好成績的隊決冠、亞軍,另外兩隊決第3名。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的隊只允許有一次重新起跑的機會。
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隊,其名次被降級為該輪次最後:(1)如果一名隊員在其領騎圈結束前15米以上的距離換道;(2)如果一名隊員在其領騎結束之後15米以上的距離換道;(3)如果一名隊員推另一名隊員。
在觀看自行車比賽前,觀眾應了解自行車比賽的特點和相關知識,做到注意賽場秩序和適時保持安靜。
在自行車比賽開始(集體出發項目例外)時,運動員需要根據在倒計時電子提示音發令出發。運動員出發時會全神貫注地聆聽起跑信號,這時現場的觀眾應保持安靜,以免干擾或影響運動員的比賽出發。
觀看自行車比賽過程中一定要聽從賽場人員的指揮,不要隨意沖入場內或賽道。自行車運動很容易調動觀眾的情緒,每到激烈之處,觀眾都禁不住會吶喊助威。隨著激烈程度不斷升高,觀眾情緒高漲都是很容易理解的。觀眾文明加油的方式都是允許的,同時,要注意為所有參賽運動員理智地加油,體現觀眾的文明素養和對自行車運動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