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政府辦公廳

黃山市政府辦公廳

二、主要職責(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六)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目錄

正文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黃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09〕60號),設立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掛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為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一、職責調整
強化服務職能和綜合協調職能,加強應急管理和督查督辦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及其它綜合性材料。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領導同志報告。
(五)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六)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七)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及時準確地向市政府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協助做好地方金融監管工作;承擔在我市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行業的協調服務工作。
(九)辦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