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稅

包裝稅

包裝稅指的是瑞典選擇稅的一部分。徵稅對象為容量超過0.2公升至3公升的飲料包裝,包括進口時已用於包裝飲料的包裝物,但不包括主要用紙或紙板製成的包裝物。納稅人是在瑞典生產和進口應稅包裝物的人,實行從量定額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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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985年規定,可以回收的包裝物每件稅額0.08克朗,其他容量為0.3~0.7公升的包裝物,每件稅額0.15克朗,容量超過0.7公升的包裝物,每件稅額為0.25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