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汾
沈汾
沈汾,南唐楊吳人。娶南唐公主成為駙馬,著有《續仙傳》三卷。吳淑的《江淮異人錄》載有他的傳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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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汾,南唐楊吳人。
南唐溧水縣令,娶南唐公主成為駙馬,著有《續仙傳》三卷。吳淑的《江淮異人錄》載有他的傳說故事。
《續仙傳》為南唐溧水縣令兼監察御史沈汾所撰。此段仙傳記載,人物、故事、場景、情節以及大致時間、地點和背景,大體都有交待,應該說編織得相當完整.亦頗具感染力。故歷代學者多所引據為說。所謂張志和《漁父》詞作於湖州,張志和西塞山在吳興之說,即多由此推導而來。
然此載乃獨家之言。用於考據,則屬孤證。其材料來源,按作者自序所言,主要為其“遊歷宦途,周遊寰宇,凡接高尚所說,或覽傳記.兼復聞見”所得,其問亦有“事散於野”而為“國史不錄”者。說明其《玄真子》傳,主要據二手移。料傳聞編成。又因其“生而慕道”,且編傳主旨在於“冀資好事君子學道之人.譚柄用顯真仙者”,故其是以張志和為其仰慕的“仙人”對象,在編《玄真子》仙傳時,自不免要對所搜集的二手材料,再經過一番“仙化”的處理。所以前人稱之為“大抵因事緣飾,不盡子虛烏有”。這種經過“緣飾”仙化的傳記,當然已非史實原貌。如“唱和為《漁父》詞,其首唱即志和之詞,曰”云云,按唐代著錄,張志和所作“西塞山前白鷺飛”等五首。皆統名《漁歌》,唐李德裕《玄真子漁歌記》稱《漁歌》,唐張彥遠《歷代名畫記》謂張志和“自撰《漁歌》”.亦稱《漁歌》。而《續仙傳》稱《漁父詞》。《漁歌》乃詞曲合一的音樂作品,其唱和當“披之管弦”,“合樂而歌”。而“唱和為《漁父》詞”,稱“詞”稱“日”.乃純粹文學唱和活動。所載非史實原貌可知。然《漁歌》傳至五代後晉時,和凝依調填作新詞,將《漁歌》更名為《漁父》。從此《漁歌》便以《漁父》之名流傳開來。此或即《續仙傳》之所本。可見其載尚采五代之說,因此不當完全不信,但也不能視作信史。要須看其是否符合實際。
清《湖州府志》和明《吳興備志》都所據《續仙傳》而出的、所謂“西塞山前”等詞於湖州刺史顏真卿與門客會飲席問唱和為《漁父》詞時首唱而作之說.本來已有前面對張松齡和答其弟《漁父》詞所考察的史實,可證其說之訛,另有若干史料亦可再證其說之非。
續仙傳三卷。南唐沈汾(生卒年不詳)撰。沈汾,汾或作玢,南唐時人。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稱“唐溧水令沈汾或作玢”,吳淑《江淮異人錄》載稱“沈汾侍御”。《四庫提要》稱“所謂唐者,南唐也。”近人陳國符《道藏源流考》稱沈汾是五代楊吳人。沈汾撰有《續仙傳》三卷。《續仙傳》又稱《續神仙傳》。漢晉以來關於神仙人物傳記之書,有漢劉向《列仙傳》和晉葛洪《神仙傳》最為著名。《列仙傳》所記古來仙人七十二人,葛洪《神仙傳》原書已佚,今傳本所記古來成仙者八十四人。劉向所記從簡,葛洪記述較詳。沈汾撰《續仙傳》則仿《神仙傳》,記述唐至五代所謂飛升隱化成仙者三十六人。全書分上中下三卷。上卷載錄飛升者玄真子、謝自然、戚逍遙等一十六人;中卷載錄隱化者孫思邈、錢朗等一十二人;下卷載錄隱化者司馬承禎、曹德休、羊等八人。書中所記名人並不一定都信仰道教,雖不免附會傳聞,但是確實是如老莊一般歷史中真實存在的名人,所以也並非全無所據,起碼人名不是盡為虛構。其中既有虛構的神仙,也有被道教吸收而神仙化納入神譜的歷史人物,所以《四庫提要》稱其“其中附會傳聞,均所不免,大抵因事緣飾,不盡子虛烏有”,並例舉張志和見《顏眞卿集》、藍采和見《南唐書》、謝自然見《韓俞集》、許宣平見《李白集》,孫思邈、司馬承禎、譚峭各有著述傳世等以證“皆非鑿空”。此書對後世民俗故事影響頗深,其中所記如藍采和、張果等神仙故事傳播甚廣,幾乎老少皆知。但書中不免虛構荒誕之詞,而且偶有自相矛盾之處。現存宋《雲笈七籤》本、明《道藏》本、清《四庫全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