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人

主要負責人

主要負責人指的是一個單位或組織主持本單位全面工作具有最高決策權並對本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的單位主要領導。

詳細釋義


主要負責人的具體表現形式很多,根據習慣,凡是在單位負主要責任的領導在法律上統稱為主要負責人。不過,如何理解主要負責人的涵義,只能從本單位的性質,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上來具體確定主要負責人。這個名詞具體所指的對象會因所在的行業的差異有細微的區別,所以應該參照該領域的法律和行業不成文的規則或是本單位的規定。

示例


1、建設部在《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定》明確說明
本規定所稱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等。
2、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單位生產經營負全面責任,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具體指的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廠長、經理、礦長投資人等
3、《會計法》第五十條規定:“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單位負責人主要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稱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國有工業企業的廠長(經理)、公司制的董事長、國家機關的最高行政官員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等。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並不是指具體負責經營管理事務的負責人,如公司制企業的總經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