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朝陽

應朝陽

應朝陽,男,現任浙江舟山定海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人物履歷


1987.09-1989.07浙江省人民警察學校公安專業學習
1989.08-1992.08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展茅派出所民警
1992.08-1994.09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民警、科員
1994.09-1997.04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戶政科副科長
1997.04-1998.04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沈中派出所副政治指導員
1998.04-1999.03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沈中派出所政治指導員
1999.03-2001.10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平陽浦派出所所長(1999.07為副科級)
2001.10-2003.04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沈中派出所所長
2003.04-2004.07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3.09-2005.07在東北農業大學網路教育學院法學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2004.07-2007.06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正科級治安員
2007.06-2010.05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政委、黨委副書記
2010.05-2013.11 舟山市公安局副縣處(長)級幹部、西藏那曲地區公安處副處長
2013.11-2015.11 舟山市普陀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副主任(兼)、黨委委員
2015.11—2016.11 新區普陀山-朱家尖管委會(市普陀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黨委委員,新區普陀山—朱家尖管委會副主任(兼)、市普陀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副主任(兼)
2016.11- 舟山市定海區政府人民副區長。

工作分工


主持區公安分局工作,區政府不再另行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