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吉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137號),設置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是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省政府辦公廳對外保留吉林省人民政府調查研究室、吉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的牌子。

機構概況


主要職責

(一)負責省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負責省政府領導日常公務活動安排。
(二)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省政府的文電收發、文電督辦和機要保密工作。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請示省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省政府各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文稿,完成省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文字綜合工作;圍繞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督促檢查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對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重要指示、會議決定事項及省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承辦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省政協提案及相關的議案、建議案。
(七)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及時向省委和省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來訪事項;負責省政府公眾信息網和省長公開電話工作。
(八)收集、篩選和整理國內外、省內外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動態信息,為國務院和省政府領導同志及各部門、各地區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省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九)負責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地區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省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負責省政府印信、文書檔案的管理以及市州、縣(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印章的刻制、發放工作。
(十)承辦省政府參事、文史研究館館員的選聘工作;貫徹執行黨的統一戰線政策,支持、組織參事和館員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為參事、館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做好服務工作。
(十一)代省政府管理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指導各辦事處工作。
(十二)承辦省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省政府辦公廳內設機構:秘書處、省政府常務會議辦公室、綜合協調處、綜合一處、綜合二處、綜合三處、綜合四處、綜合五處、綜合六處、綜合七處、綜合八處、綜合九處、綜合十處、文電處、信息處、督查一處、督查二處、督查三處(建議提案工作處)、省政府總值班室、省政府決策諮詢委員會辦公室聯絡處、駐外機構管理處、參事工作處、人事處(廳務處)、政策法規處、保密工作處、行政處、財務處,另設老幹部處和機關黨委。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機關黨委被授予“吉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人員編製


省政府辦公廳機關行政編製89名,省政府調查研究室行政編製10名,省政府參事室行政編製6名,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行政編製4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製5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兼),副主任4名(不含兼職副主任,專職副主任中1名兼任省政府調查研究室主任,1名兼任省政府參事室主任);正、副處長職數39名(含省政府參事室副主任和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各1名)。
省長、副省長,省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不含兼職副秘書長)以及省政府領導同志和省政府原領導同志秘書的編製單列。

現任領導


吉林省政府秘書長:李福春(兼任辦公廳主任)
侯兆軼: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督查專員(副廳長級,試用期一年)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1、省政府辦公廳的事務性、服務性職能交給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承擔。
2、省政府辦公廳管理的原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行政管理職能交給省信息產業廳承擔。
(二)轉變的職能:
省政府辦公廳各處(室)不再承擔協調任務,加強審核把關、督查落實和綜合調研工作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