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刻學

篆刻學

亦稱印學,系專門研究篆刻藝術之技法、發展歷史及各流派藝術理論的學科。著名書法家沙孟海先生曾經有過專門的闡述,他說:“金石學是史學,考古學方面的一門學問,而篆刻則是美術方面的一門學問,兩者雖有聯繫,但不是一回事,猶如書法不等於文字學一樣。”

起源


金石學起源於北宋,它主要是研究商周青銅器和歷代碑版的一門學問。篆刻學是元明后才逐步形成發展起來的,明清兩代最為興盛,兩者之所以容易被混淆,其原因在於篆刻學主要是取法於秦漢印章,而秦漢印章也是金石學研究對象的一部分。同是印章,一個從藝術的角度來研究;一個從歷史考古角度來研究,因此不能把篆刻學與金石學等同起來當作一回事。
中國文字隨著時間的綿延、空間上的歧異發展,蘊涵了動人的多樣風貌,在印面之內跌宕生姿,以一種有情、有致的方式呈現出來,小小方寸之內充滿了時間的古樸和空間的渾厚,雖幾經更迭,仍能以溫潤的光澤、古雅的韻趣,引人玩味,這就是篆刻的藝術。

定義


篆刻是什麼呢?它的解釋,有廣義與狹義的兩種。篆刻的「篆」宇,古寫作「瑑」,從玉(說文的註釋上說明:「圭璧起兆,瑑也。」),凡是在玉、石上雕琢凹凸的花紋都叫做「瑑」,後來,竹帛成為通行的書寫工具,於是篆字的形符也由「玉」改從「竹」。
其實,在古代,凡屬於雕玉、刻石、鏤竹、銘銅的範圍,無不叫做「篆刻」,璽印的製作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到秦始皇時,將全國書體作綜合整理,書分八體,印面上的文字就叫「摹印篆」。新莽定六書時稱之'「繆篆」,從此便明定篆書為印章印文的使用字體。唐宋之際,由於文人墨客的喜好,雖然改變了印章的體制,但仍以篆書作印。

發展


直到明清兩代,印人輩出,篆刻便成為以篆書為基礎,利用雕刻方法,在即面中表現疏密、離合的藝術型態,篆刻遂由廣義的雕鏤銘刻,轉為狹義的治印之舉。
中國具有藝術價值的印章鐫刻。因古代印章多採用篆書入印而得名。篆刻也流行於日本等國。中國印章隨著時代的推移和使用者的不同有不同的名稱。秦以前印章稱為□(同璽)。秦始皇統一中國后,規定皇帝用璽,一般人的印章稱印。漢代皇帝、皇后、諸王等所用印章稱璽,官印、私印又出現章、印章和印信等名稱。唐代稱寶。宋元以來官印和私印又有記、朱記、關防、押、圖章、戳子等名稱。

學術解釋


傳統認為,篆刻必先篆后刻,甚至有“七分篆三分刻”之說。篆刻本身是一門與書法密切結合的藝術。篆刻家的作品與刻字鋪師傅刻出的領工資用的印章的根本區別,在於前者是“寫”的,講究章法篆法,後者是靠“描的”,並不計較章法篆法。不研究篆刻不講究章法刻出的印必然十分僵板。故學習篆刻的同時一定要十分認真地選擇篆書碑貼臨寫,經過一個階段的訓練,便會明顯覺得篆印時的便利,不少初學者重刻輕寫,往往事倍功半。
篆刻是一種“方寸之內”的文字藝術,從廣義上來講,先有篆,而後有刻,後有章法,再有刀法。篆法是篆刻的基礎。刻是篆寫效果的體現和抒發。書法家梅湘涵認為從藝術上來講“書畫同源”。書法和篆刻是兩姐妹。書法是篆刻的根本。“印從書入,書從印出”。只有弄通書法尤其是篆法,才能治好印,創作出象樣的作品。書法講究線條、結構、章法布局,篆刻也同樣如此。但是書法又不等同於篆刻,因為書法是用毛筆寫字,篆刻是用鐵筆;寫書法用的是紙,而篆刻用的是印石。書法和篆刻雖然有密切聯繫,又有區別,兩者都有章法,篆刻章法中的挪讓、離合的藝術手法和書法又不一樣。因此說,書法家不一定是篆刻家,篆刻家也不一定是書法家。如果一個篆刻家同時又是一個書法家的話,他的篆刻藝術水平,一般地說是要高一些的。書法是篆刻的優先條件,篆刻家應當爭取成為一個書法家。
再談到篆刻與繪畫的關係時,似乎更密切一些。在作品上鈐蓋印章,不光是為了證明書畫的真膺,更是為了充實和豐富畫面,增加藝術效果。若印章鈐蓋得當,還能起到畫龍點睛、壓穩重心等筆墨所起不到的作用。?

核心


篆刻藝術的核心是文字造型。篆書入印,要經作者進行藝術處理,要運用虛實、挪讓、屈伸、呼應等加工。文字的線條,是由章法支配的,所以極為生動活潑,富有藝術性,能給人們以精神上無限的藝術享受。

藝術性


篆刻藝術自興起至今,已成為欣賞藝術。但是欣賞篆刻藝術,首先必須理解篆刻藝術的本質,掌握篆刻學領域的知識及有關理論,否則就無法對作品分析評價,因為評價篆刻藝術的優劣是有標準的,不可僅憑個人的想象,你說好就好,你說不好便不好。篆刻藝術是一門實實在在的學問,不是“雕蟲小技”,當然也不是高不可攀。書法家梅湘涵指出要使篆刻藝術達到較高境界,只有具備多方面的知識修養,才能真正地做到“有筆尤有墨”而不是只有“刀與石”。
我們學習篆刻藝術,不是“厚古薄今”,而是在繼續傳統藝術的同時,取其精華,古為今用。只有通過學習它,才能掌握它,才能推陳出新,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