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教育局
嘉興市教育局
嘉興市教育局是政府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017年,獲得“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周建新: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育局局長 | 主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
張新民:市教工委副書記 | 負責同濟大學浙江學院黨務、行政有關工作。 |
王幸平:市教工委副書記、副局長 | 協助書記分管組織、宣傳、統戰、人才、社會工作機關黨建工作以及教育工會、共青團、老幹部、退協、關工委等群團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基礎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教育教學研究、語言文字、體藝與衛生、保密、外事、教育交流合作以及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工作。聯繫處室(單位)為辦公室、組宣處、基礎教育處、教育學院、教育考試院、教育學會以及教育工會、團委、婦委會、退協、關工委、老齡委。 |
朱軍一:副局長 | 協助局長分管教育人事、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民辦教育、以及行政審批等工作。聯繫處室(單位)為人事處、職成教處(行政審批處)、高教處、師資交流中心、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特級教師協會。 |
包慶余:副局長 | 協助局長分管行政後勤、計劃財務、教育督導、教育裝備與信息技術、基建等工作。聯繫處室(單位)為辦公室、計財處、督導處、教育裝備與信息中心、核算中心、教發公司。 |
李擁軍:副調研員 | 協助局長分管校園安全、信訪、法制、政治安全、反邪教、禁毒、綜合治理、平安創建以及高中園區管理等工作;協助書記做好黨建、雙擁、文明創建以及老幹部工作。聯繫處室(單位)為辦公室、組宣處、校園安全管理處、高中園區管理辦公室。 |
嘉興教育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研究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制定推進教育改革和實施素質教育的政策;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管理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有關教育的工作。
(二)研究制訂全市各類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提出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結構、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檢查教育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實施。
嘉興教育
(四)統籌管理全市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負責市區各類學校的規劃管理和市屬學校的建設;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開辦、撤銷、合併和專業設置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教育統計工作。
(五)參與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裝備、教育基建投資和管理的政策,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管理和使用情況;檢查、監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市屬學校、直屬單位教育經費預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指導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六)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系統勞動工資、人事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聘任工作;統籌規劃並組織實施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
(七)規劃並指導中等及以下學校的德育、體育、美育、衛生、國防教育、勞動技術教育等工作;配合做好高等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穩定工作。
(八)負責全市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工作,對全市教育教學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調查研究,推廣應用教育科研和教學改革成果,提高教育質量;負責全市的教育信息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依法對全市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十)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監督和檢查全市的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市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中段學校的招生計劃;研究制訂市本級高中教育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市區義務教育的招生工作。
(十二)協助省教育工委和市委組織部管理教育系統的市管幹部,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市屬高校領導班子的考察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教育系統幹部隊伍;負責市屬學校、直屬單位的黨組織建設和黨員幹部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規劃並組織全市中小學校長培訓工作。
(十三)領導市教育工會、團委、婦委會、教育學會等群團組織開展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的知識分子工作、統戰工作和老幹部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校辦產業、勤工儉學和學校後勤社會化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辦公室
組織宣傳處
人事處
計劃財務處
基礎教育處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高等教育處
督導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