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成立於1999年8月19日,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海城區北海大道179號。負責受理廣西壯族自治區所屬港口、水域、北部灣海域及其島嶼和水域,雲南省的瀾滄江至湄公河等與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發生的海事、海商案件。
北海海事法院現有人員82人,其中在編人數64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62人,約佔在編人數的96.88%,研究生以上學歷29人,約佔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數的46.77%;幹警平均年齡36歲;法院隊伍具有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內設辦公室、立案庭、海事審判庭、海商審判庭、執行局、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警察支隊、監察室等9個職能部門和政治部(內設組織人事科和宣傳教育科),另設有紀檢組、機關黨委、三個派出法庭(防城港法庭、貴港法庭、景洪法庭)及機關服務中心(事業單位)。全院共有在職人員82人,其中行政編製61人,控編3人,聘用人員18人。
近年來,北海海事法院大力加強制度建設,強化規範化管理,形成了一套符合自身特點的管理工作機制,有效地提高了工作質量與效率。其中,將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作為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陸續建成了科技化法庭、遠程電子簽章系統和政務網站;通過政務網站,實現了網上立案、網上調解、網上送達,完成了司法公開三大平台建設;完成了二級專網和內部辦公區域網的建設;視頻會議、觸摸查詢、安保監控等系統投入使用;建成了自治區的一級檔案室,實現了全部檔案電子化。辦公自動化、數字化、網路化水平不斷提高,為實現海事審判科學發展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多年來,北海海事法院堅持抓班子帶隊伍,隊伍建設不斷取得新成績。在海事審判工作中湧現出大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榮獲了包括最高法院授予的“全國海事審判先進集體”、自治區政法委授予的“全區百家人民滿意政法單位”、自治區高級法院授予的“文明窗口單位”以及北海市授予的“文明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有37人次受到自治區高級法院的表彰,4人被評為全區“十佳法官”,2人被評為全國海事審判先進個人,2個集體被評為全國海事審判先進集體;1人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在參加全區法院近三年來舉行的各項業務競賽中,取得了裁判文書、庭審示範等多個一等獎,排在全區法院前列。此外,全院幹警在省級以上學術報刊發表學術論文及調研報告200多篇,在全國、全區法院各種研討會及評比活動中獲特等獎、一、二、三等獎等獎項近100篇。
2020年5月29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免去梁炳揚的北海海事法院院長職務,任命唐海波為北海海事法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