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后減證

照后減證

2018年9月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對第一批上百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推進“照后減證”。會議部署在全國有序推開“證照分離”改革,持續解決“准入不準營”問題。

實施背景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任興洲表示,2018年以來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一再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這一舉措是對改革的深入推進和具體事項的落實,真正降低微觀主體獲得經營資格的制度性成本,使之早日進入市場,充分釋放微觀主體的活力。
任興洲說,過去通過“一照多證”改革,微觀主體在取得執照方面放的比較多,時間更短、門檻更低。但是,雖然解決了照的問題,還要辦很多證,微觀主體在獲得經營資格之前,還有很多制度成本,改革沒有徹底。
“證照分離”,就是進一步簡化營業執照之後的行政審批。根據去年以來在上海浦東新區進行的試點經驗,把辦理營業執照之後存在的116項審批,分別採取了取消、企業承諾、備案等方式,提高公開度和透明度,增加企業的預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企業拿到營業執照以後,很快進入經營狀態,提高了效率,縮短了時間。

改革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計劃,2018年下半年將在全國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取消減少拿到營業執照之後的審批,讓企業儘快進入經營狀態。
會議決定,再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三分之一以上並簡化審批,為市場主體減負。

實施意義


“微觀市場主體是經濟最基本的細胞,微觀主體活了,經濟的活力就強。企業成本中,包含稅收成本融資成本、物流成本,實際上制度成本占的比例也不少。”任興洲說,會議提出的舉措,旨在強調減輕企業的制度成本,使改革真正落地,真正增強企業對於降低制度成本的政策獲得感。

實施情況


2018年10月,天津市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重點是“照后減證”,能取消審批的予以取消,有些可改為備案、告知承諾;對暫時不具備條件取消的,要通過“多證合一”等方式優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