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定價

轉移定價

轉移定價是跨國公司內部的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提供產品、勞務或技術所採用的定價。是跨國公司經常使用的國際資金調度管理的手段,目的是使跨國公司避開一些東道國在資金調度上設置的政治和稅收障礙並降低外匯交易成本。

方按市場供求關係變化和獨立競爭原則確定,而是根據跨國公司或集團公司的戰略目標和整體利益最大化的原則由總公司上層決策者人為確定的。

行為動機


我國外商投資企業轉移定價的動機
1、利用轉移定價,逃避我國稅收管轄,最大限度的獲取利潤。跨國公司在國際激烈的競爭環境中,為了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滿足其專業分工和協作的要求,通常從世界市場的大範圍出發,規劃其生產和銷售,使之更有效地組織經濟要素的投入,往往利用轉移定價這種手段。
2、利用轉移定價,實現跨國公司內部管理的需要。我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其領導層機構大都設在境外,為了實現跨國公司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不惜犧牲中方合資者的利益。
3、利用轉移定價,規避各類風險。跨國投資時時刻刻都面臨著各類政治或經濟風險,如戰爭、政局動蕩、政府徵用、沒收、外匯管制、通貨膨脹、銀根緊縮等。
轉移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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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規避


對轉移定價風險規避和合規工作建議:
稅務局實施調查是一個有系統的步驟,企業必須建立足以與之抗衡的系統才能良好應付。首先,企業內部要及時知會企業高層,獲得業務部門相關人員的支持,儘早獲取內部定價方法選擇和依據信息,不僅如此,企業還要指定代表企業的唯一窗口,每次遞交資料前先自行複核,有可能引起誤解的地方撰寫說明后一併遞交,注意關聯交易申報表和轉讓定價同期資料描述的一致性。至於已遞交資料固定場所保存備份或複印件以及每次電話及會談均做好書面紀錄保存。值得注意的是資料內容及回答不要與同期資料衝突,而且要求各部門負責人事先閱讀同期資料,精心準備。
轉移定價
轉移定價

兩種方法


轉移定價的方法有兩種:一是按“成本加價”基礎確定;一是購銷雙方按“談判價格”來確定。前者價格同內部成本有著密切的關係;後者則是廣泛的戰略性限制占統治地位。在國際交易中究竟決定使用何種定價,關鍵因素在於買方能否從外部得到該產品。如果外部市場不存在,則流行“成本加價”公式。談判價格或高於市場價格,或低於市場價格,在最高供應價和最低購買價之間徘徊。實際使用的轉移定價制度,必須與具體子公司的預算或利潤目標相聯繫,從而保持管理的動力。如果轉移定價方法影響了一家特定分公司的利潤,那麼,必須把利潤以外的其它標準作為其經營目標。實行以成本加價的方法定價十分複雜,一般採用內部成本或外部市場價格作為基礎。前一種情況下,如果生產從上一個階段轉移到下一個階段時,轉移的單位是一個成本中心,則按成本為基礎確定轉移價格;如果單位是利潤中心,則成本加一定百分比的毛利作為定價基礎;從事同一類產品生產的單位間橫向轉移,通常採用成本加管理費作為定價基礎。在後一種情況下,一般採用從國際市場取得實際市場價格作為定價基礎。同樣,談判價格的確定也十分複雜。例如,技術轉讓價格的確定有很大的隨意性,但最終取決於討價還價的能力。

支付方式


國際企業內部的轉移定價從形式上不僅包括有形資產的轉移,還包括無形資產的轉移;從支付方式上不僅包括貿易性支付,還包括非貿易性支付。下面介紹一些國際企業常用的轉移定價方式:
①貨物價格。在國際企業的轉移定價中,貨物價格的使用佔了很大比重。所謂貨物,包括了生產過程中的原材料、零部件、中間產品、製成品和機器設備等。企業通過使貨物價格高於或低於正常交易原則下的市場價格,實現利潤的轉移、資金的流動。
轉移定價
轉移定價
②勞務費用。在國際企業體系中,各子公司之間可以通過提供服務,收取高額或低額服務費用來實現轉移定價。如通過收取勞務費用,由子公司替母公司分攤管理成本。勞務費用有技術性勞務費和管理性的勞務費。
③專利和專有知識。對技術特許權使用的支付,可以用單純的形式或隱藏在其它價格中,由於專利和專有知識具有獨此一家的特點,其有價格不可比性,所以國際企業可以在這方面大作文章,達到各種目的。其它專利化的專有知識和技術、商業秘密、商業信譽等,也具有這樣的性質。這也是國際企業經常使用的轉移定價方式。
④貸款。在母公司對子公司進行投資的過程中,貸款較之參股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因為子公司用股息形式償還母公司的投資,在納稅時不能作為費用扣除,但支付的利息則可以作為費用扣除,而且母公司還可以根據整個公司情況制定利息率的大小。比如,為了增加子公司產品的競爭能力,可以不收或少收利息,使子公司減少產品的費用;相反,為了造成子公司虧損的局面,達到在東道國少交稅的目的,則按較高的利率收取利息。當然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放款不是無限制的,它要受到各國規定的公司債務產權比的制約。
⑤租賃。租賃是一項相對較新的經濟活動形式,獲得了迅速的發展。由於某些企業的工業、商業或科學設備在一定時期內可能出現閑置,而另外一些企業又急需這些設備,就使得租賃可以臨時性的非正式方式滿足雙方的要求。隨著租賃活動的發展,某些長期需要工業、商業或科學設備的企業發現利用租賃而不是購買這些設備具有財務上的好處,因為這樣免去了籌資的負擔,且風險小。
租賃可以作為轉移定價的一種方式,在國際企業內部將一個公司的資產堂堂皇皇地轉移給另一個公司,從而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比如,位於高所得稅國的子公司A借入資金購買一項資產,並以最低的價格租賃給低稅國或無稅國的另一個子公司B,該子公司B再將此資產以儘可能高的價格租給另一個子公司C,從而達到整個企業減少納稅的目的。另外,也可以將設備租賃給一個位於難得獲得貸款的東道國的子公司。

具體方法


通過關聯企業之間的購銷業務轉移定價
在國內轉移定價主要表現在“高進低出”或“低進高出”上。例如母公司向子公司低價提供材料,以降低子公司的產品成本,獲取較高的利潤。或者母公司向子公司高價出售產品,以增加子公司的產品成本,從而減少子公司的利潤。到底是“高進低出”還是“低進高出”,主要還是取決與國內與國外市場上稅率的差異。通常情況下,企業都會將收入和利潤轉移到低稅國或著避稅港。
通過關聯企業之間的勞務提供轉移定價
其次還有關聯企業之間的專利轉讓與技術服務。專利和技術服務的定價比較複雜,其所涉及到的相關費用的收付具有一定的靈活性。據此,關聯公司很容易操控內部的成本和利潤。
通過關聯企業之間的資金往來轉移定價
跨國企業內部貸款有較大的靈活性,在一定條件下它可以獲得避稅好處。為了達到在一國少繳稅的目的,跨國公司可按較高的利率將款項貸給該國子公司並收取利息,這樣子公司償還給母公司的貸款利息,就可作為子公司的費用而在稅金中扣除。此外,如果該母公司是處於低稅率國家的話,那麼它所收到的利息收入就只要繳納少部分的稅金。這樣一來就實現了集團企業整體利潤的最大化。
通過關聯企業設備的提供轉移定價
企業購置固定資產或者租賃費用的高低直接決定了企業利潤的多少。通過關聯企業之間購置固定資產的購置費或租賃費的高低,直接影響到企業折舊費用提取的多少,最終也會影響到企業間利潤的分配。在跨國企業內部將一個公司的資產租賃給另一個公司,可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位於高所得稅國的子公司借入資金購買一項資產,並以較低的價格租賃給低稅國的一個子公司,後者又將此資產以儘可能高的價格租給另一個子公司,從而達到整個企業減少納稅的目的。另外,出租企業還可以將設備出租給較難獲得融資的關聯企業,一來可以達到降低整體稅收的目的,二來還能幫助企業獲得資金上的融通。

經濟影響


雖然外資企業在我國的轉移定價並不完全是為了減輕我國的納稅義務,更不是為了減輕其全球的納稅義務,而是為了謀求一定的經營管理策略和利益,但轉移定價給我國經濟帶來的問題卻不容忽視。許多外商投資企業一方面連年虧損,一方面卻不斷追加投資,擴大經營規模,屬於"常虧不倒戶"。這種情況顯然不符合市場經濟和企業經營的常規,對我國經濟發展的正常秩序造成了嚴重危害:
其一,轉移定價背離了我國稅收激勵政策,對引進外資造成了負面影響。外商為了使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將利潤轉移到境外,造成了資本外流,影響再投資的效率,導致短期投資行為增加;外資企業的帳面虧損,給其他潛在的外國投資者造成投資環境不良的印象,打擊了這些投資者進入中國市場投資的決心,從而與我國採用稅收激勵政策吸引投資的意圖相違背。
其二,轉移定價侵害了我國的稅收管轄權,導致政府財政收入減少的同時,給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造成了巨大的損失。跨國公司每年避稅給我國造成的損失在300億元以上,合資企業的中方更因企業虧損而不堪重負,其利益受到了嚴重的侵害。最後,轉移定價擾亂了我國正常的經濟秩序,破壞了公平競爭的經濟環境,畢竟不是全部的外資企業都從事轉移定價,它顯然不利於那些誠實納稅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公平競爭。
"九五"期間我國加快了反避稅工作的基礎建設,於1998年5月頒布了《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稅務管理規程》,但效果與西方國家(如美、日)比較完善的轉移定價對策稅制相差甚遠。因此,為體現WTO"自由、公平、公正"的競爭精神,在保障企業獲得應有的基本權利的同時,首先必須完善我國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法律,針對逆向避稅這一特殊問題,制定對策稅制,嚴格區分合法避稅與逃稅,將利用轉移定價轉移利潤出境界定為逃稅,對此行為給予嚴厲的制裁;其次,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時,應注意在各個方面保護中方投資者的利益。中外合資或合作合同要從保護投資雙方的利益出發,不能因吸引外資而放棄中方應得的利益;在外資企業的經營管理上,中方應引進高素質的管理人才,充分了解市場信息,以掌握經營管理和利益分配的主動權;最後,改善我國的投資環境,在運用財政激勵政策吸引外資的同時,不斷提高我國法制化程度。大力發展基礎設施建設,逐步用良好的投資環境代替稅收利益的犧牲;加強對外資企業的管理和稽查,使用先進的稅收征管手段,維護我國的經濟權益。

控制措施


轉移定價雖然能給企業來帶來豐厚的利潤收益,但是卻會造成一個國家稅收收入的流失。因此每個國家都採取了相應的政策和法律手段來防止企業採取不正當的手段轉移利潤,逃避稅收。在中國最新實行的稅法中第六章“特別納稅調整”專門就關聯方交易轉讓定價作出了規定,一是明確了關聯企業可以共同研發無形資產並進行成本分攤。二是明確引入國際通行的預約定價協議。三是首次在實體法中把轉讓定價稅務管理從外資企業擴展到內資企業。四是明確了關聯企業須就其關聯交易進行納稅申報的義務。
在新稅法中的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企業與其關聯方共同開發、受讓無形資產,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勞務發生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分攤。新稅法確立了關聯企業間的獨立交易原則。同時企業也可以向稅務機關提出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稅務機關與企業協商、確認后,達成預約定價安排。
第四十三條和第四十四條同時還規定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就其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附送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稅務機關在進行關聯業務調查時,企業及其關聯方,以及與關聯業務調查有關的其他企業,應當按照規定提供相關資料。如果企業不提供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資料,或者提供虛假、不完整資料,未能真實反映其關聯業務往來情況的,稅務機關有權依法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由於新稅法的推出,企業通過轉移定價來轉移、操縱利潤必將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企業應當認真學習新稅法的有關條文,在不違反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更好的運用轉移定價進行合理避稅。
此外審計部門也會對關聯企業之間的內部交易的定價問題進行嚴格的審查。企業內部的交易價格通常都會低於市場價格,但是都有一定的尺度,過低的價格會遭到稅務部門的置疑。因此在制定轉移定價的時候通常會採取以下幾種方法:可比非受控價格法、再銷售價格法、成本加成法。
可比非受控價格法比較的是在可比環境下受控交易中轉讓財產或勞務時所制定的價格和可比非受控交易中轉讓財產或勞務時所制定的價格。該種方法主要要求母公司將產品銷售給子公司的價格應與同種貨物由獨立的買賣雙方交易時的價格相一致,並將交易所得同與其經營活動相類似的獨立企業的獲利相比較,得出可比利潤的上下限。
再銷售定價法。再銷售價格法首先從將購自關聯企業的產品再銷售給獨立企業的價格入手。然後這個價格減去一個適當的毛利總額(“再銷售價格毛利”)。這個適當的銷售毛利是指再銷售者獲得的毛利要與市場上同類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毛利相一致。
成本加成法首先要確定供應商向其關聯購貨方在受控交易中所轉讓財產或提供勞務的成本;然後在這個成本上加上一個合適的成本加成金額,並根據所執行的職能和市場情況來確定一個合理的利潤

定價收益


• 稅務轉讓定價的基本知識和法規
• 集團公司稅務讓定價的在我國的實踐、發展和教訓
• 新稅法對稅務轉讓定價的新規定、立法思路和針對問題
• 集團公司轉讓定價安排的基本模式和策略
• 集團公司稅務轉讓定價風險規避策略

適合對象


• 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及高層管理人員
• 財務總監,財務經理、主管,審計經理
• 稅務經理、主管
• 法務經理、主管

介紹


第1天轉移定價基礎理論
一、中國轉讓定價基礎理論
-基本概念
-功能分析和企業定位
-轉讓定價方法
-如何評估轉讓定價安排的合理性
-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認定——更為嚴格的認定標準
二、轉讓定價最新法規概述
-《特別納稅調整管理規程(試行)》
-如何滿足新法規提出的合規要求
-現狀分析及發展趨勢介紹
三、轉讓定價申報及同期資料準備
-新稅法中對關聯申報的要求
-年度申報
-同期資料準備的法定要求和策略
-可比分析詳解
第2天轉移定價深度分析
四、轉讓定價審計
-審計對象
-審計流程
-對抗審計策略
-案例分析
五、預約定價安排
-預約定價安排流程
-策略和案例
-申請、談簽預約定價安排應注意的問題
六、成本分攤,資本弱化和一般反避稅
-中國成本分攤的歷史和現狀
-成本分攤概念和操作
七、集團內勞務的轉讓定價考量
八、轉讓定價規劃
-供應鏈規劃
-改變轉讓定價政策
九、轉讓定價風險管理

危害影響


侵犯了中方合資者的利益
投資性公司集團內部的轉移定價,在外方運用轉移價格的過程中,中方的利潤被侵吞。而由於投資性公司往往通過收購國內企業一部分股權的形式設立子公司,因此,當該子公司由於轉移定價而利潤為零時,中方股東就無法參予應得到的利潤分紅。
減少我國的財政收入,不利於國際收支
按照我國的稅法原則,企業的應稅所得必須扣除企業的費用成本,而企業通過轉移定價,增高費用成本,必然造成應稅所得的基數下降,也就意味者企業的應稅額減少,給國家的財政收入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另外,我國正常的所得稅稅率為25%,為了吸引外資,規定三資企業在稅收上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的優惠,但從第三年起其稅率高於百慕大、香港等避稅地的實際稅率。外國跨國公司利用我國與其他東道國避稅地的稅率差異,採用轉移價格措施,逃避我國的所得稅和關稅,造成我國稅收大量流失。
外資企業“高進低出”的轉移價格不利於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
第一,“高進低出”的轉移價格會帶來外方整體利潤的增長,從而驅動外資企業進口大量國內可以生產的投入品,這樣導致我國國際收支商品進口的增長,經常項目流出。
第二,在外資企業向國外關聯企業購入相同數量的商品、勞務、技術等或出售相同數量產品的情況下,“高進低出”的轉移價格將導致我國商品進口和無形支出的增加,商品出口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