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述主體
敘述主體
敘述主體又稱為敘述者,是指敘事作品“陳述行為的主體”。
①敘述者講述故事會用不同的方式,這些不同的方式在敘述學上被稱為敘述聲音,它是記者出現在通訊敘事文本中的標誌。根據敘述聲音的強弱可以把敘述者分為不同的種類。美國敘事學者查特曼把敘述者分為三類:缺席的敘述者、隱蔽的敘述者和公開的敘述者,他們的聲音在文本中的強弱不同。缺席的敘述者和隱蔽的敘述者幾乎是不帶任何痕迹地存在於敘事文本當中,這兩類敘述者在通訊中是非常少見的。而在通訊當中,記者一般情況下是以公開的敘述者身份出現的,只是他講述的聲音強弱不同。
所謂公開的敘述者是指我們能夠在文本中聽到清晰的敘述聲音。②公開的敘述者的聲音分為三類,即描寫、概述和評論,但是這三者聲音的強弱程度也是不同的,以評論最重。描寫和概述可以很好地隱藏敘述者的觀點,只有評論是敘述者觀點的流露。
“有一天我走在城市裡面,想著我到底是誰,突然一輛卡車開過來,把我撞死了。”這段話突然讓我產生了一種怪異的感覺,好象在白色的東西里,白色自己打了結,然後一些東西悄悄滑落在空間內部,不見了。是的,又是我喜歡的白色。在這段話里有幾個層層嵌套的結構,一,我不知道我是誰,那別人是否知道我是誰,即使別人知道我究竟是誰,那我對自己的否定就使認同產生了錯位。這裡假設一個框架:別人ABC,認為我是D,我也認為我是D,於是就產生了一個閉合的結構,在這個結構中一切事物在一個相對穩定的情況下運轉,但穩定不等於正確。若ABC認為我是D,而我卻認為我自己是F;或者A認為我是F ,BC認為我是D,於是就產生了表意上的錯亂,在“我”的認同上產生了分歧,“我”成了一個虛無的,漂浮的本體,至少在表達上可以產生一些可能排列的歧義。但是,也存在自己認同上的“自殺”情況,ABC 認為我是D,而我自己卻認為我自己是F,於是這就產生了一個分層結構,在外部對我的認同上,意義可以安穩的運轉。而我在內部卻產生了否定,產生了能指與所指的脫離。兩個層面的符號都可以安穩運轉。但自我否定本身就是一個悖論,自我從哪裡來,否定的動作本來就依據一定的主體,而事實上,在“否定”這個動作發生時,主體也已經因為“否定”的存在而消解了,於是就存在了一個單純的沒有來源也沒有去處的“否定”的動作。所以我想,是不是存在一個純的動作,動作本身的發生就產生了一個自我嵌套的空間,內層和外層之間有一個通道,而這個通道的存在本身也是值得懷疑的。所以這裡引出,一列卡車過來,把我撞死了,這裡同時又產生了新一層的混亂。意味著對本身已經被否定的東西的否定,內層的否定是一個本身自我否定的結構,而外層的否定製止了內層否定的矛盾。如果原本世界是一個平面,那麼內層的否定衝突則在平面上形成一定的縱深結構,而外層的否定則使這種縱深結構回歸一個平面。但這平面已經不是原來的平面,也就是說,這個虛假的平面內還有一些可以衝出平面外的因素。但是一些都因為外層的否定,將所有的矛盾壓到了平面的深處。所有的東西都被打包扔到一個虛擬的空間內。但是更有意思的是,是這句話本身的敘述者,究竟位於空間的哪一個部分。顯然,這個敘述者顯然不等於被敘述的主體,他與被敘述者是一個交叉重疊的關係。兩重矛盾之外的敘述者支撐了這段敘述本身的可能,使這種敘述結構其不至於自我塌陷。然而在前半段敘述中“我在一個城市裡面,想著我是誰。”其中第二個“我”顯然處於最內層矛盾中,但是我們發現,第一個“我”的位置無法安放,它顯然不等於最外層的敘述者,也不可能等於最內層矛盾的“我”,在這裡,第一個“我”退化成一種敘述的機器,敘述的工具,一個空白的語氣詞。它與最外層的敘述者保持最大程度的曖昧,卻通過敘述本身與最外層的敘述者保持了一段敘述的距離,它們終究無法融合。至於“把我撞死了”中的“我”,在語義上基本可以等於之前的“我”,但卡車的出現顯然使這個“我”的意義處於一種危險之中,它的意義處於矛盾解決與未解決兩個層面之間,在最內層矛盾與外層矛盾之間,比最內層的矛盾多了一些懸浮的意義。以前我從未注意文本在敘述主體上可以做文章,故事由誰來敘述,不僅僅單純是視角的問題。視角的問題或許更大程度上在於對一個物體用攝影機四面八方掃射,關注的是掃射的角度和方式,而主體似乎更多是關注了攝影機本身,在攝影機上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