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指與所指

結構語言學的範疇之一

能指與所指是結構語言學的一對範疇。在瑞士索緒爾的結構語言學中,“意指作用”、“能指”和“所指”是三個緊密相聯的概念。意指作用表示下述兩者的關係:一方面是表示具體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語言符號;另一方面是語言符號所表示的具體事物或抽象概念。他把意指作用中用以表示具體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語言符號稱為能指,而把語言符號所表示的具體事物或抽象概念稱為所指,所指也就是意指作用所要表達的意義。能指指單詞的詞形或詞音,所指指單詞所表示的對象或意義。例如,作為語言符號的“桌子”這個詞是能指,作為具體事物的桌子是“桌子”這個語言符號的所指,同時也是這個語言符號的意義。

內容闡釋


索緒爾
索緒爾
索緒爾指出,語言符號是概念和具體或抽象的形象的結合。然而,在日常生活使用中,語言符號這個術語一般只指音響形象,結果讓部分要素包含了符號整體。為了避免出現這種混淆,索氏稱: “我們建議保留用符號這一詞表示整體,用所指和能指分別代替概念和音響形象。”所指與能指這一對概念的提出,不但消除了上述由於使用上混淆而產生的歧義,而且還有這樣的好處:既能表明它們彼此間的對立,又能表明它們與它們所屬整體間的對立。這是一種典型的二元論
索氏否認語言與外界的聯繫,認為它是具有心理性質的東西,“一種兩面的心理實體”。作為語言符號內部的兩個要素,所指(概念)和能指(音響形象)應該也是心理性的東西。前者的心理性是眾所周知的,而後者往往會被當作物質性的聲音。為此,索氏專門指出, “後者不是物質的聲音,純粹物理的東西,而是這聲音的心理印跡,我們的感覺給我們證明的聲音表象。它是屬於感覺的,我們有時把它叫做‘物質的’,那只是在這個意義上說的,而且是跟聯想的另一個要素,一般更抽象的概念相對立而言的”。關於語言符號,索氏認為它具有兩個頭等重要的特徵:一是符號的任意性,二是能指的線條性特徵。

符號的任意性原理

索緒爾認為,任何語言符號是由“能指”和“所指”構成的,“能指”指語言的聲音形象,“所指”指語言所反映的事物的概念。符號的任意性就是說,所指與能指的聯繫是任意的,兩者之間沒有任何內在的、自然的聯繫。例如, “姊妹”的觀念在法語里同用來做它的能指的S一6一r(soeur)這一串聲音之間沒有任何內在的關係,因為它也可以用任何別的聲音來表示。語言間的差別和不同語言種類的存在都是最好的證明。正是在任意性這一點上,索氏指出,語言符號與象徵不同,因為後者永遠也不會是完全任意的。但是,索緒爾認為,某個特定的能指和某個特定的所指的聯繫不是必然的,而是約定俗成的。比如在“樹”這個詞中,樹的概念和“樹”的特定發音不是必然結合在一起的,“樹”在英文中的讀音和在法文、拉丁文中的讀音明顯不同,但卻都能表達了“樹”的意思。這就是符號的任意性原理。

能指的線條性特徵

關於語言符號的第二個重要特徵,索氏是這樣說的: “能指屬聽覺性質,只在時間上展開,而且具有借自時間的特徵: (a)它體現一個長度,(b)這長度只能在一個向度上測定:它是一條線。”… 這個特徵是顯而易見的,不僅因為,語言的展開,無論是言說還是默語,總是在時間的維度中進行,而且還因為,只要我們用文字把它們表示出來,用書寫符號的空間線條代替時間上的前後相繼,這個特徵馬上就可以看到。鑒於所指與能指之間不存在內在的天然關係,索氏在它們中間放上了橫杠,用圖式表示便是:所指,能指。從圖式內部即語言符號內部來看,一方面,一方只是另一方的對立面,即它的價值體現在其與另一方的對立;另一方面,只有兩者的聯結才能構成語言符號整體,從而使兩者的價值同時都實現,索氏在所指,能指圖式的兩邊用上下縱箭頭來表示這種關係。而從語言系統的角度來看,一方面,每一個語言符號(所指,能指)與其它語言符號都是對立的,而且其價值就是通過這種對立體現出來;另一方面,作為系統內的各項要素,它們之間必然具有連帶關係,索氏在所指,能指圖式之間用左右橫箭頭來表示這種關係。
由此可見,無論是所指,能指圖式內部,還是所指,能指圖式之間,都要服從一個奇特的原則(索氏語),即對立原則。價值產生於對立,受對立原則支配。索氏指出,這一現象不僅在語言中存在,而且,語言之外任何價值似乎都要服從這一規律。… ”從這一意義上說,對立原則是根本性的。

理論發展


能指與所指聯繫的隨意性,保證了它們各自的獨立,即:“能指”無法被縮減為概念(即索緒爾所說的“所指”),而“所指”也不依附於一種特定的“能指”(即一個特定的語言單元)。一個孤立的“能指”可以具有多種含義,這就是多義性;反之,一個概念也可以在不同的能指中得到表達,這就是同義詞。自索緒爾之後,相信語言符號是由“能指”和“所指”共同構成的理論,逐漸成為文論領域的普遍話題。

拉康

羅蘭.巴爾特
羅蘭.巴爾特
拉康對索緒爾的二元論思想持一種批判繼承態度。針對索氏的所指/能指圖式,拉康提出了S/s公式。此公式讀作:“能指在所指之上,‘在……之上’對應於分開上下層的橫杠。”_2 J( 單從公式的形式上看,後者只是對前者的一種顛倒,即把所指/能指關係顛倒為能指/所指關係。問題是,這僅 僅是一種簡單的顛倒嗎?當然不是。儘管他認為所有這一切都應該歸功於索緒爾,不過,拉康反對人們從索氏的思路出發去把握他的S/s公式,並且指出,即便是從相反的或顛倒的思路出發,仍然避免不了錯誤的結局。為了具體說明所指與能指之間的關係問題,索氏曾經舉過一個有關“樹”的例子。他說,要想找出拉丁語arbor(樹)這個詞的意義,非得把概念與音響形象聯繫起來不可,用圖式表示便是:(樹圖形)/arbor。作為把握索氏關於所指與能指關係理論的切入口,此圖式倍受後人青睞,並且不斷地被後人所引用。拉康在把它顛倒為arbor/(樹的圖形)這種圖式之後,明確指出,這是一張錯誤的圖式。(說它是錯誤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它把我們引入到了一條錯誤的道路上,即認為能指(語言符號)總是指向對象,尤其是圖像式對象。對於這一錯誤,拉康認為,它並不肇始於索氏,而是已經有了很長的歷史傳統。很早以來,人們就發現,詞與物並給一一對應關係。儘管這種一一對應觀一直以來遭到人們的批評,但是,在兒童學習語言(或成人學習外語)的活動中,卻始終保留著用食指來指向對象的習慣。這說明,錯誤始終沒有得到更正。索氏也試圖來更正這一錯誤,如他認為語言是一種不指向外物的內在系統,但是,從上述他所採用的關於“樹”的圖式中卻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仍然沒有擺脫這種錯誤,至少還帶有這種錯誤影響的殘餘。所以,從這一意義上說,拉康的批評是很有道理的。

巴爾特

巴爾特是被霍克斯作為索緒爾的符號學方面最強有力的解釋者予以介紹的。巴爾特在《當代神話》中對於索緒爾的一對重要概念“能指/所指”作了進一步的闡釋和延伸,並在此基礎上自然而然地產生了語言系統中第一系統,第二系統等的區分。陳嘉映在《語言哲學》中展開對“能指/所指”思辯實際都是在第一系統中作出的,因而是局囿的,有一種難以深化的無力感,而巴爾特對於第二系統的發現,打通了思維,進而可對更多的傳統概念進行了梳理。
能指是我們通過自己的感官所把握的符號的物質形式,所指是符號使用者對符號所涉及對象所形成的心理概念。( 《關鍵概念》P262)符號必須包含能指和所指兩方面。那麼兩者之間到底有什麼關係?
[1]能指和所指都是人創造的。
[2]能指和所指之間的關係是任意的。
[3]所指和指稱之間的關係也是任意的。認為語言能創造所指,實際就是在指稱和所指默認已經約定俗成一致的前提下,認為能指可以結合任意的所指,也就是可以給能指賦予任意的所指。
[4]能指和所指必定是一一對應的。
以上三點其實就是在第一系統,也就是“第一級的語言系統”中。這個系統實際上考察的都是最基本的語詞。這個時候巴爾特將“一束玫瑰花”引入視野,並將其作為一個符號,能指即是實體的玫瑰花,所指為激情,兩者之間產生的聯繫構成了符號“玫瑰花”。作為符號的玫瑰花是充實的,因為是富含意義的,因而不同於實體的玫瑰花,因為能指本身是空洞無物的。但是從另外的角度看,以上能指的玫瑰花實體並不是空洞無物的,我們可以把玫瑰花的聲響形象,也就是把“meiguihua”這個聲音作為能指,把“玫瑰花”這個喚起圖像的概念作為所指,而所指最終指向活生生的鮮花實體。為什麼這裡會有這兩種看法呢?實際上,前一種思考和結論已經脫離了第一系統,進入了第二系統。在第二系統中,第一系統中的符號僅僅作為了它的能指,在沒有所指的前提下便是空洞無物的。而在第二系統中,能指和所指的關係應該發生一定的變化。
[1]能指和所指都是人創造的。
[2]能指和所指之間的關係或許是任意的,也有可能是圖像(肖像)的。皮爾士對符號的劃分,所謂“表演的三合一”中的象徵符號中能指和所指是任意的,但是圖像符號之間體現了某種酷似性,也是不是任意的。比如對於樹這個所指的能指圖畫就不能是大江大河的圖畫,也就是存在某種必然性。
[3]所指和指稱之間關係也是充滿多種可能性的,但依然默認兩者是約定俗成的一致。
[4]有能指並不一定對應有所指,一個能指能對應多個所指。再回過頭來看對於能指和所指的定義,實際都是在第二系統中展開的。“能指”的物質形式決定了可以成為符號的多樣性,比如聲音,圖像,實物,而“所指”的心理概念則決定了有些可能成為符號的東西因此而不能被稱為符號,比如鸚鵡學舌,夢囈。能指和所指之間一旦發生關係,構成一個符號,就成為不舍不棄的一張紙的兩面。而在第一系統中,實際上能指都是指聲音,而能指就是概念。比如“紅”這個詞,從第一系統分析,就是那樣。但是“紅”作為一個可見的顏色,也就是一個符號來在第二系統中分析,那就可以讀出很多的東西來:激情,血腥,浪漫等等。
因此,文本之所以可以從多角度解讀的客觀前提,是因為在脫離第一級的語言系統之後,能指和所指之間關係變得撲朔迷離和不確定,所以使得解讀成為必要。但是,同樣顯然的是,我們的世界是不可能停留在第一系統上的。所以巴爾特的“神話”顯得那麼必要和恰到好處:“社會構造出來以維持和證實自身存在的各種意象和信仰的複雜系統。”人類社會正是利用這種複雜和多樣性來展開和維持的。

價值意義


索緒爾的所指/能指圖式表現了一種二元論思想,從其最初提出這一對概念時的意圖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這一點。他聲稱,用這一對術語的好處在於:既能表明它們彼此間的對立,又能表明它們與它們所屬整體間的對立。這些都是典型的二元對立。一旦索氏把能指歸結於感覺,我們就可以說,所指與能指之間的關係其實就是感覺與觀念之間的關係。而感覺與觀念,這是哲學史上千百年來一直被討論著的二元論話題。不同時代的哲學家對這一問題有不同的表述,如柏拉圖把它歸結為感覺與理念問題,到了中世紀,那就是“可感知的”與“可理解的”之間的關係問題,而在近代,則主要表現為感性與理性問題。感覺與觀念的二元論總是與觀念至上論聯繫在一起。自從蘇格拉底提出概念以來,觀念至上論一直是哲學史上的一個主調。從認識論的角度來看,觀念至上論認為,在認識活動中,佔主導地位的不是感覺,而是觀念。如近代經驗論就認為,感覺經驗只是認識的材料,只有當感性認識提升到理性認識的高度,你才能認識到事物的本質。索緒爾也是一個觀念至上主義者。雖然他認為思想與語言不可分,語言出現之前思想只能是混沌一片,然而,對他來說,語言總是表達思想的,聲音總是模寫觀念的,言之,思想或觀念總是至上的。
所指與能指的對立,一語言符號與另一語言符號的對立等等,這些都是索緒爾通過對語言做共時研究得到的結果,而非孤立考察語言實體的結果。單純地把語言符號僅僅理解為一種孤立的實體,並不符合索氏思想的本意。所謂共時研究,就是把語言視為一個系統,研究構成系統的各要素之間的關係。共時研究同時也是靜態研究,因為它專註於靜態的語言結構。語言的結構研究表明,一語言要素即語言符號的價值來自於其與另一語言要素的對立;它們按差異原則排列在一起,共同構成了一個語言系統。這本來是一種語言學研究模式,經過俄國形式主義,捷克結構主義,到了後來的法國結構主義,逐漸演進為一種羅蘭·巴爾特稱為的結構主義運動。結構主義延續了索氏結構語言學的二元對立模式,羅蘭· 巴爾特符號學參照了這一模式,列維一斯特勞斯對神話和親屬關係的分析則是將二元對立模式推廣運用的典型。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能指和所指的概念對現代語言學和現代文藝批評有著深遠影響。不但標誌著現代語言學的成熟的“語言二元論”以它為理論基礎,更產生了現代西方文論中以語言、結構、文本為圓心的形式批評。俄國形式主義、布拉格學派、英美新批評、結構主義與敘事學、符號學、解構主義乃至讀者--反應批評等等一系列在現代文論發展史上產生過重要影響的學說,無不留下了能指與所指的理論痕迹。

相關詞條


語言二元論形式主義索緒爾拉康巴特爾普通語言學語言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