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之裕

魯之裕

魯之裕,字亮儕,太湖縣人,清康熙年間人,生於父親雲南任內,童年時在老家太湖讀書,工書法、善騎射:康熙五十九年(1720)舉人,授內閣中書,出任河南確山縣令和清河道、直隸布政司參政等職。為官數十年,在興修水利、發展生產、革除舊習等方面多有建樹。著有《長蘆鹽志》、《下荊南志》、《式馨堂詩文集》等書,皆行於世。享年8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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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魯遇事敢為,不惜榮譽:時河南督撫田文鏡委他出任中牟縣令,前去接任時,道旁數百人攔路告訴魯,說該縣李令為官清廉,不能卸職。魯入縣境查明情況后,得知李令系雲南人,別母游京師十年,得中牟縣令,因借俸迎母至任上,被彈劾。魯知其冤,拒不受印,並拍案發誓說:“大丈夫不能做使人背冤之事!”遂快馬返回。督撫厲聲問他:“你為何返回?”魯取下頭上的珊瑚帽子,大聲回答說:“我是一個貧寒出身的人,來河南求得一縣今,當然歡喜。但我到中牟后,士民都留戀李令,說他賢良,不讓他走,何況李令被劾是冤,因此未能受印。假如您知道這種情況,我為了沽名釣譽空手回來,這是我的罪過;倘使您不知道這些派我去,我回來如實向您稟報,請您指示,則不辜負您愛才之心。如果您認為沒有什麼哀憐,我再去接任也不遲,何敢違抗您的命令呢?”說罷起身欲辭。田督喊他回來,親手將珊瑚帽重新給他戴上,並說:“這帽子還該你戴,不是你,我幾乎害了忠良,你真是個奇男子。”清代著名詩人袁枚曾撰文敘其事,讚揚魯之裕是奇男子、偉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