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報酬遞減
規模報酬遞減
規模報酬遞減,簡單的說是指產量增加的比例小於生產要素增加的比例的情形。原因是由於廠商生產規模過大,使得生產的各個方面難以得到有效的協調,從而降低了生產效率。
規模報酬遞減規律即在技術水平和要素價格保持不變的條件下,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所有投入要素按同一比例不斷增加所引起的產量的增量,開始會大於要素投入量的比例,但到一定程度,產量增加比例會逐漸遞減,轉向小於投入要素投入量的增加比例。
規模報酬(Returns to scale)是指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企業內部各種生產要素按相同比例變化時所帶來的產量變化。企業的規模報酬變化可以分規模報酬遞增、規模報酬不變和規模報酬遞減三種情況。
規模報酬遞減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廠商生產規模過大,使得生產的各個方面難以得到有效的協調,從而降低了生產效率。它可以表現為廠商內部合理分工的破壞,生產有效運行的障礙,獲取生產決策所需的各種信息的不易,等等。
這一點在20世紀90年代日本開始的經濟發展中就特別明顯,日本的企業由於規模過大,企業運轉效率下降,成本上升,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力下降。經濟學家把這種現象稱作是恐龍病。
西方經濟學家指出,一般來說企業的規模報酬的變化呈現出如下的規律:當企業從最初的小企業創業階段開始快速增長時,處在規模報酬遞增階段。在追逐利潤的驅動下,企業在品嘗到生產規模擴張的好處後會繼續擴大生產規模,此時企業的收益慢慢進入規模不變的階段。如若再過分的追求市場的主導權和市場佔有率,繼續擴大企業規模,就有可能進入規模報酬遞減階段。
然而從企業來說進入規模報酬遞減階段並不一定意味著是一件壞事,因為很多企業在進入這個階段后往往意味著它已經是這個市場的壟斷者,可以從壟斷利潤中得到更多的收益。另一方面,在進入信息時代后,隨著通訊方式的改進和網路的應用,傳統的企業由於規模過大導致的協調效率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這意味著現代的企業(特別是一些傳統行業的企業)可以繼續擴大企業規模而不會進入規模報酬遞減階段,並因此可以不斷的提高企業的市場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