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110
執行工作快速反應指揮中心
南京市全市兩級法院建立執行工作快速反應指揮中心,即“執行110”指揮中心。開通24小時值班電話徵集執行線索。目的有兩個:一是滿足申請執行人的訴求,二是給法官加壓,整肅執行作風。
南京市法院和13家區縣法院分別向社會開通24小時值班電話,申請執行人及其他知情人發現老賴行蹤或財產線索,可立即打電話舉報,法院執行警力將第一時間到達執行現場開展執行。對執行工作不滿,也可打電話投訴。南京中院承諾,值班電話全天候暢通,原則上接警必出,城區緊急情況1小時趕到,60公里內2小時趕到。
多年來的實踐證明,解決“執行難”需要整合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合力攻堅,更需要立足內部挖潛,以有效的措施調動法官執行積極性。因此,南京市參照公安系統110的成功經驗,成立快速反應指揮中心。
13個區縣法院均設有執行指揮中心,由執行局局長擔任指揮中心負責人,負責本轄區範圍內的執行快速反應工作。市法院執行指揮中心統一領導協調。從現在開始,在每一個執行案件開始執行時,除告知執行案件承辦人聯繫電話外,還書面告知申請執行人兩級執行指揮中心的聯繫方式。兩級法院指揮中心均設立了兩部電話和一個電子郵箱。一部為固定電話,由值班員在工作時間接聽;一部為行動電話,由執行局值班領導全天候接聽;每個法院電子郵箱有專人接收信件。固定電話的記錄、電子郵件均報局領導審查,安排專人處理,及時給予答覆。
為了提高效率和節約成本,建議當事人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選用不同的聯繫渠道。通常情況下,如果案件承辦人聯繫渠道暢通,應直接與承辦人聯繫;一般性的執行問題,建議在上班時間向固定電話反映,便於詳細記錄;若情況緊急,比如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忽然出現了,可直接向持有行動電話的值班領導反映。
受條件限制,“執行110”不可能像警務110那樣反應迅速隨叫隨到,當事人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在合適的時間撥打電話。如果被執行人長期下落不明,有一天忽然出現了,如果不控制住他很可能再次失蹤,就應立即撥打“執行110”,哪怕是夜晚也要打。如果是得知被執行人的銀行賬號、房產、土地、投資股權等,可等到上班時間再打電話,因為只有在上班時間,執行人員才能對上述財產採取查封、凍結、扣押的措施。
電話24小時暢通 城區緊急情況1小時內趕到
執行指揮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執行幹警輪流值班接聽電話,對當事人反映的線索和意見,應及時登記、報告和處理。工作時間內接到線索舉報,執行對象在執行法院所在城區範圍內的,一般應在1小時內到達現場並依法採取相應措施,執行對象在距離城區不超過60公里範圍內區域的,應在2小時內到達現場並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下班時間接到線索舉報,由指揮中心負責人負責甄別線索的緊急程度,並決定是否立即採取執行措施,緊急應立即出動,不緊急的也應儘快處理。各指揮中心接到對執行人員亂執行和有關執行作風、形象差方面的投訴,應立即安排人員進行調查,並在兩個工作日內反饋調查處理結果。
每周曝光10-20名老賴
在啟動“執行110”的同時,南京中院還計劃從現在開始,每周向媒體公開曝光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10-20名,一年曝光500-10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