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廈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
國家海洋局廈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
國家海洋局廈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簡稱廈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與“國家海洋局廈門海洋預報台”合署辦公,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體制,為直屬於國家海洋局東海分局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從事福建省沿海海洋環境觀測、監測、預報等業務。
2018年10月,被評為全國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
廈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廈門海洋預報台)內設8個科室:
辦公室
組織人事科
業務科
預報室
監測室
信息室
總工辦公室
技術保障室
廈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廈門海洋預報台)管轄福建沿海的4個海洋環境監測站:
國家海洋局東山海洋環境監測站
國家海洋局廈門海洋環境監測站
國家海洋局崇武海洋環境監測站
國家海洋局平潭海洋環境監測站
中心站(預報台)現有職工73人,中高級技術人員30多人,專業涉及物理海洋、海洋氣象、海洋化學、海洋生物、海洋地質、海洋環境、海水養殖、計算機、通信、自動化、經濟等多個學科。
廈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廈門海洋預報台)作為全國海洋環境監測、預報網路的組成部分,承擔著全國性、區域性的海洋觀測、監測和預報任務;同時又作為地方海洋環境監測、預報的職能機構,承擔著福建沿海和台灣海峽的海洋環境監測、海洋環境預報、海洋災害預警報等任務;現持有海洋環境預報服務甲級證書、海域使用論證乙級證書和國家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具有開展海洋環境監測、海洋環境預警報、海洋災害評估、海洋環境評價、海域使用論證和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監測公正數據的資質。
(一) 負責海洋站(縣級海洋預報台)的行政業務管理、技術指導、人員培訓和資料檔案工作。
(二) 負責所屬海洋站觀測資料的獲取、分析處理、傳輸和質量控制。
(三) 負責所轄海區海洋環境監測站的選址、論證及建設;承擔觀測項目變動技術報告的呈報。
(四) 製作併發布本轄區海洋環境預報和海洋災害預報、警報,以及預報要素的診斷分析產品。
(五) 負責本轄區年度海洋災害分析評估及預測,對海洋災害進行災情調查、資料搜集並上報。
(六) 承擔轄區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防災減災和海上其他活動的專項海洋預報服務、海洋環境質量評價及海洋使用論證等工作。
(七) 負責轄區內海洋環境監測及資料數據的處理工作。
(八) 承擔上級及地方政府下達的其他工作任務。
2018年10月,被評為全國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