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非共同體

法非共同體

法非共同體原稱“法蘭西共同體”。由法國與原法屬非洲殖民地的12個非自治共和國依1958年《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憲法》建立的特殊形式的國家聯合。以法蘭西共和國總統為代表,設立以法國總統、總理及各成員國政府首腦組成的行政會議,統一外交與國防事務。

目錄

正文


法國之外的各成員國僅享有自治權,一經獨立即喪失成員國資格。I960年6月3日法國憲法修正案規定各成員國可不脫離共同體而獨立,各非自治共和國於1960年宣布獨立,除馬里外均或與法國訂立特別協定或以其他形式繼續以獨立國家的身份留在共同體內。此後各成員國何的聯繫日益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