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量
刺激量
有關刺激的定義有許多說法,但一般的定義是:能在生物體內引起或誘導特異的生活活動或活動增強的外部作用因素。
quantity of stimulus
為刺激強度I與其持續時間(德Reizdauer)t的乘積、即It。參見刺激(stimulation)
〔1〕有關刺激的定義有許多說法,但一般的定義是:能在生物體內引起或誘導特異的生活活動或活動增強的外部作用因素。對複合刺激進行分析,則可歸結為各個因素的刺激,即物理作用和化學作用以及有關的變化因素。原則上,整個生物系統多少都具有對刺激產生反應的本能(被刺激性),其中特別顯著的是神經及感覺細胞和肌肉等。根據韋沃恩(M.Ver-worn)的分類,營養的刺激和形成的刺激多是持續性的,由其所誘發的生物活動變化是徐緩的,由於缺乏上述的特異性,通常被置於刺激範圍之外。作為刺激生理學對象的僅是比較急劇地作用於生物體,而相應地在生物體內誘發特有的生理機能的刺激,即機能刺激。這種刺激的物理的或化學的作用,如果持續或反覆進行,由於生物體的適應性,而刺激效果消失的也並非少數。刺激可分為機械(力學)刺激、熱刺激、放射線刺激、電刺激、化學刺激和滲透壓刺激等。電刺激是人為的,但其最適於進行定量的研究,並且與現象的本質具有密切的關係。動物個體單從感受器接受刺激,此時的刺激稱為感覺刺激,它可分為來自生物體以外的外感受刺激和生物體內部(肌血、腱、外骨骼和內臟等)產生的自體感受刺激(或內感受刺激)。對個體內部的各個器官和組織雖也可進行直接刺激,但是在生物體內,它們是對由感受器和調節器傳導或傳遞來的刺激進行反應(間接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