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稅法

日本稅法

《日本稅法》是200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金子宏。

內容簡介


稅法較之法學其他領域,是一門新學問領域。儘管日本在戰前亦有若干優秀的研究成果,但稅法的真正研究和教育還是從1950年(昭和25年)才開始的。歲月雖已過半個世紀,但僅在這半個世紀邐,稅法學得到了巨大的發展。寸至今日,稅法學在法學的領域裡已發展成一門獨立的法學科。以稅法為專業的研究者在數目上也增加起來;開設稅法課程的大學在數目上也達到了相當客觀的程度。稅法學之所以得到如此迅速的發展,與戰後的稅負不斷加重以及大眾課稅狀況的發展,使稅同我們日常生活有著休戚與共的關係相關。
日本稅法
日本稅法
圍繞稅的法律糾紛劇增,需在理論上加以解決的法律問題亦層出不窮。隨著國民百姓 的權利意識不斷增強以及經濟活動的日益複雜化,稅法的重要性已經越發顯現出來。
本書是著者以在東京大學講課的講義為基礎而寫成的,是部體系性的稅法著作。全書共分稅法序說(基礎理淪)、稅實體法、稅程序法、稅訴訟法以及稅處罰法這五編,力求從理論和制度這兩個方面覆蓋日本稅法的全貌。但關於稅訴訟法及稅處罰法因之亦屬於行政法和刑法的對象領域,故在本書中只作了簡要說明,而對其他領域本書卻做了詳盡的敘述。
著者在執筆本書時,特別留意的是:在課稅要件各編中對以所得稅、法人稅為中心的各項特別稅種的課稅要件進行更為詳細。

圖書目錄


第一編 稅法序說

第一章 稅的概念
第一節 現代國家與稅
第二節 稅的定義和種類
第三節 稅的根據
第二章 稅法的概念與特徵
第一節 稅法的概念與範圍
第二節 稅法的特色
第三節 稅法的地位
第三章 日本稅制的沿革
第一節 序
第二節 戰前的日本稅制
第三節 戰後的稅制沿革
第四章 稅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稅的法律主義
第二節 稅公平主義
第三節 自主財政主義
第五章 稅法的法源和效力
第一節 稅法的法源
第二節 稅法的效力(適用範圍)
第六章 稅法的解釋與適用
第一節 稅法的解釋
第二節 稅法的適用

第二編 稅實體法

第一章 緒說
第一節 稅的實體法概念
第二節 稅法上的各種義務
第二章 課稅要件總論
第一節 納稅義務人
第一款 納稅義務人
第二款 連帶納稅義務人
第三款 第二次納稅義務人
第四款 稅理士(稅務代理)
第二節 課稅對象
第三節 課稅對象的歸屬
第四節 課稅標準
第五節 稅率
第三章 課稅要件各論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所得課稅
第一款 所得稅
第一項 概說
第二項 所得稅制度的基本框架
第三項 各種所得的概念和範圍
第四項 收入金額與必要經費
第五項 稅額的計算
第二款 法人稅
第一項 概說
第二項 法人所得的意義和計算
第三項 法人稅額的計算
第四項 關於退職年金等的公積金的法人稅
第五項 法人組織稅制(法人的設立、合併、分割、解散
及所得課稅)
——包括清算所得的法人稅
第三款 同族公司與所得課稅
第四款 國際貿易與所得課稅
第五款 居民稅及事業稅
第三節 繼承稅及贈與稅
第一款 繼承稅
第二款 贈與稅
第三款 財產的評估
第四節 地價稅
第五節 固定資產稅
第六節 消費稅
第一款 概說
第二款“消費稅”
第一項 概說
第二項 課稅對象(課稅物件)
第三項 納稅義務人
第四項 課稅標準與稅率
第五項 稅額的計算與還稅額的扣除
第六項 地方消費稅
第三款 個別消費稅
第四款 關稅
第七節 流通稅
第四章 納稅義務的成立、繼承和消滅
第一節 納稅義務的成立
第二節 納稅義務的繼承
第三節 納稅義務的消滅
第五章 附帶稅(附帶債務)
第六章 納稅人的債權(還付請求權)

第三編 稅程序法

第一章 概述
第一節 稅收程序法的概念
第二節 稅收行政組織
第二章 稅收確定程序
第一節 確定方式
第二節 申報納稅方式
第一款 納稅申報
第二款 更正的請求
第三款 更正、決定
第四款 推算課稅
第三節 課賦納稅方式
第四節 確定權的除斥期間
第五節 質問檢查權
第三章 稅收徵收程序(一)
——交納和徵收
第一節 稅的交納
第二節 徵收交納(源泉徵收等)
第三節 稅的徵收
第四節 提前徵收與納稅延緩
第五節 擔保、債權人代位權和取消權
第四章 稅收徵收程序(二)
——滯納處分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稅收債權的優先劣后
第三節 滯納處分的程序
第一款 財產的扣押
第二款 交付要求.參加扣押
第三款 扣押財產的換價
第四款 分配
第五款 滯納處分的緩和
第四節 滯納處分和其他強制換價程序的關係

第四編 稅訴訟法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稅收不服申訴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異議申訴
第三節 審查請求
第三章 稅收訴訟

第五編 稅處罰法

第一章 稅收犯罪
第二章 稅收犯罪調查和通告處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