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漢慶

烏魯木齊“6·20”搶劫殺人案案犯

馬徠漢慶,1964年出生,武漢人,曾化名吳厚宜、劉志強。1993年,他開始走上犯罪道路,先後犯下武漢“1·10”、烏魯木齊“6·20”搶劫殺人案等6起大案,殺死7人,被列為公安部A級通緝犯。

2004年11月11日,馬漢慶在海南三亞落網。2005年7月14日,烏市中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馬漢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后,馬漢慶當庭表示不上訴。

人物事件


馬漢慶
馬漢慶
追捕馬漢慶吃盡了苦頭,現在大家終於可以透口氣了。”11月13日,面對厚厚的案卷,武漢市抓捕馬漢慶專班主要負責人、市公共安全專家局刑偵處一大隊隊長張重雲,向記者講述了抓捕馬犯的8年艱苦經歷。

犯罪經過

1996年1月9日晚11時許,春節臨近之際,馬漢慶、章俊等人攜帶手槍、汽油、面罩等作案工具,以乘坐計程車為名,先後將計程車司機張某、費某騙至偏僻處開槍殺害,馬、章各殺死一人。
1996年1月10日9時許,馬漢慶一夥駕駛劫來的計程車,竄至中國工商銀行古田辦事處附近。當武漢有機實業公司職員袁某等人提著錢箱從辦事處出來時,馬漢慶蒙面持手槍衝上前去,開槍打死袁某和現場群眾梅某,打傷提款人員3名,劫走工資款65萬元,后與守候在附近的章俊一起駕車逃走。
“1996-1-10”案發後,武漢警方現場勘查提取了大量痕迹物證,經提檔對比,發現因扒竊曾被警方記錄在檔的武昌區人馬漢慶是犯罪嫌疑人之一。警方隨即圍繞馬犯的關係人展開調查,連夜查明作案團伙成員還有周望弟和章俊。1996年1月12日晚8時許,周望弟在武昌司門口某娛樂城被警方當場擊斃;同月中旬,章俊在北京親戚家中落網,1997年伏法。
1996年1月13日,武漢警方獲悉馬漢慶逃往麻城,將一封書信丟在其同居女友陳某家中,信中約陳某出來通電話。武漢警方連夜派人趕赴麻城,找到陳某,曉之以利害,說服她配合警方進行誘捕。
次日下午,根據警方指示,陳某在約定地與馬漢慶通話。遺憾的是,陳某通話時控制不住自己激動的情緒,大哭了起來。狡猾的馬漢慶立即警覺起來,匆匆地掛斷電話,迅速外逃。當晚,武漢警方在麻城、黃岡警方協助下,在麻城全城和黃岡市區所有路口、飯店、旅社、賓館、出租屋設卡盤查,展開了一個星期的大規模搜捕行動,但未發現馬漢慶的蹤跡。此後6年,馬漢慶杳無音訊。
馬漢慶隨身攜帶槍支,隨時可能再次作案。武漢市公共安全專家局刑偵處立即成立專班,展開了艱苦的抓捕行動。
專班民警得知馬犯生性好鬥,嗜賭,搞過建築,會開摩托車,生存能力強。警方初步分析其可能逃匿至偏遠地區。隨後,民警多次到馬犯祖籍河南淅川、出生地鍾祥進行布控,逢年過節更是從不間斷。
1999年期間,全國集中追逃行動展開后,馬漢慶被列為全國第一批網上逃犯和湖北省一號逃犯。
2002年,馬漢慶再次在新疆烏魯木齊作案后,武漢警方多次派公共安全專家部特邀刑事技術專家鄭道利及專班民警到新疆,分析作案現場,提供馬犯在漢作案的大量痕迹物證及其照片,研究併案偵查和共同追捕方案。與此同時,專班民警嚴密守控,防止馬犯潛回武漢。
2004年5月,武漢市公共安全專家局犯罪舉報中心正式對內公布了“本市十大網上追捕逃犯”,馬漢慶“名列第一”。8月,武漢警方派人再次趕到新疆,研究追捕馬犯的方案。
10月29日,馬犯在新疆再次作案后,新疆警方根據武漢警方提供的照片,印製5000份馬犯通緝照片,在烏魯木齊全城張貼。武漢警方再次派人趕到新疆,協助偵查。
10月30日,烏魯木齊長江路馬蘭招待所一員工向民警反映,馬犯曾於9月11日來到招待所,要求以400元租住一間房屋;招待所當時的地下室已住滿人,只好將一間辦公室租給馬犯居住。警方得知后火速趕到招待所,但馬犯早已逃走。
11月10日,公共安全專家部向全國發布懸賞20萬元通緝令。當日,武漢警方立即研究全市布控工作,對其所有關係人一一進行排查。
11日下午5時許,海南省三亞市刑警第一時間打電話給武漢警方,稱有一被抓男子自稱馬漢慶,並獲得了一支“五四”軍用手槍。武漢警方立即將“1996-1-10”作案槍支、遺留痕迹、照片等傳給三亞市警方。經慎重比對,警方迅速確定落網男子即是逃亡8年的馬漢慶。
12日下午4時,武漢專班民警急匆匆地飛赴海南,與三亞、新疆警方共同參與了突審馬犯的工作。
11月13日下午4時30分,剛突審完馬犯的武漢專班負責人王禹向記者介紹,馬漢慶已經承認在武漢持槍搶劫殺人的全部作案事實,其所述的謀划與作案經過跟團伙成員章俊交代的情況完全一致。
馬漢慶等人在漢作案后,並未立即逃離武漢,而是駕駛前一天晚上劫得的計程車經長豐大道、古田三路、解放大道再迂迴到作案現場附近,準備取回預先停放在中國工商銀行古田辦事處不遠處的車輛。因當時現場聚集著大量警力,怕自己行跡暴露,他們只得棄車再經簡易路逃跑。
據馬犯交代,早在1991年,他就從雲南省文山自治州購買了兩把軍用手槍和子彈。1996年在武漢作案后,懾於警方追捕,他帶著贓款一路逃竄,先後流竄到重慶、成都、海口、廣州等地,1997年落腳三亞,並與一湖南籍女子一起生活。馬犯一直沒作過整容。
2004年11月10日,三亞的一家報紙上,刊登了一份公安部發布的A級通緝令,被通緝的人叫馬漢慶,公安部認定此人自1996年起,先後在武漢和烏魯木齊參與製造了四起持槍搶劫案,共造成五死六傷的嚴重後果,涉案金額達80多萬元。

抓捕過程

在報紙刊登出這份A級通緝令的當天,即有一位當地市民向警方報案,稱他可以提供這個馬漢慶的有關線索。
三亞民警:“他看著很像他經常見過的這個人,並且說這個人在他居住地不遠。所以我們局長要求我們要派兩位精幹力量帶著舉報人,在他講的地域進行秘密的偵查一下。”
這名舉報人將民警領到了一個居民區,說馬漢慶就住在這裡的一戶單元房內。為謹慎從事,警方開始了秘密監控。
三亞民警:“從那天發現他的時候,我們就秘密跟蹤,24小時跟蹤,一邊對他的特徵對他比對照片,我們一看確實很像。”
在作了周密部署之後,第二天,警方在這個嫌疑人出門時將他抓獲,同時依法對其家中進行了搜查,發現了一把五四式手槍、十幾發子彈和幾張偽造的身份證件。在隨後的審訊中,這名嫌疑人承認了自己就是馬漢慶,並對以往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