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價值觀

社區價值觀

人們的價值觀受生活成長的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的影響,是在人的社會化過程中逐步培養起來的。

基本介紹


價值觀指社會成員用來評價行為、事物以及從各種可能的目標中選擇自己合意目標的標準。價值觀是對社會存在的反映,價值觀通過人們行為的取向及對事物的評價、態度反映出來,是世界觀的核心內容,是推動人們行為、評價、取捨的內部動力。它支配和調節一切社會行為,涉及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人們的價值觀受生活成長的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的影響,是在人的社會化過程中逐步培養起來的。
社區通常指以一定地理區域為基礎有著共同的利益追求和認同感,且人們相互間也有著相對固定且密切的交往關係的社會群體。
依據馬居軍(2008)的理解,社區價值觀是指社區成員受其成長、生活的社區環境所影響逐步形成的並被成員認同的用以評價行為、事物以及從各種可能的目標中作出適合自己的選擇的共同準則。事實上,每個人都生活在一個或幾個社區內,其價值觀形成變化都不能脫離社區影響。
如果尊重社區價值觀,就會尊重“預防為主的原則”。這項原則指出,如果對人、對環境產生嚴重的危害或者不可逆的危害清楚得到確認,那麼,就不能以缺少充分的科學確定因素,來作為推遲為預防傷害人員或環境退化而採取措施的理由。如果風險的後果或發生風險可能性的不確定性很大,那麼就要積極採取行動,減輕風險的發生。
遲國維先生(2010)綜合眾多研究社區的專家觀點,提出該樹立“尊重人的尊嚴和價值”的社區價值觀。社區是複雜的,社區的價值觀也是廣泛的。價值觀是社區的靈魂,指引社區工作的方向,也是具體工作是非的評判標準放在首位。
在他看來,儘管社區工作的對象是社區,但它所關心的卻是人的狀況、人的權利和人的發展。英國社會工作中心認為:“人的尊嚴和價值、個人權利的自我實現,以及用自己的方式去解決自己的問題的權利,是社區工作的中心價值。”離開社會的支持和社會提供的機會,個體的任何尊嚴和權利都無法實現,所以,社區工作就是通過日常的工作,把抽象的人權理念轉化為人的具體的權益。
那麼,人有哪些權利呢?聯合國人權定義說得非常清楚:人的基本權利有三大類:公民及政治權,經濟、社會、文化權,特別社群的人權。
公民及政治權,是指國家賦予其人民人身自由和參與政治的權利,比如人民有權批評公共政策,有權參與制定公共政策。經濟、社會、文化權,是指每個公民都應享有起碼的生活條件,政府有責任維持社會安定,使經濟得以自由地發展。人人都應享有教育、醫療、房屋、社會保障等服務。特別社群的人權,主要是指維護和保障那些弱勢人群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