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痕
履痕
作者雷抒雁,當代詩人,作家。1942年農曆七月七日,公曆八月十八日生於陝西。1967年畢業於西北大學中文系。曾任《詩刊》社副主編;1995年調魯迅文學院任常務副院長;為中國作家協會全國委員會委員;國家特殊貢獻津貼享受者。獲得過各種文學創作獎,並有多種文字翻譯詩作發表於國外。
媽媽說的“那時”,其實,是五十多年前,可你聽聽那口氣,似乎就是在昨天,那一雙用手帕做的鞋子,我當然是沒法記住了。但是,後來當我的兒子出生時,老人仍做了一雙,只是,這時的孩子已不同於先前,未“落草”前一切都準備停當了,手帕軟鞋也就沒有穿過。
我記得穿鞋,已是遍地亂跑的年歲了。印象最深的是一雙老虎鞋,黑布面的,紅布貼了那嘴巴、那鼻子、那眼睛,又用黃線一針針撩上。嘴邊還有黃線綳的虎鬚,嘴裡亦有白布卷的虎牙。遠遠一看,活靈靈的一個虎仔。我愛穿那鞋,每有鄰人來逗玩,總會翹起虎鞋說:“咬!咬!”鄰人便故意裝出怕了的樣子,雙手捂著臉,連說:“好害怕呀!”然後,一通笑鬧,當了序幕;正戲便是大家樂呵呵圍在一起說些家長里短。
虎頭鞋穿完,我的幼兒時期也就結束了。直到上小學、中學,都是媽媽做鞋。我上小學每天來回要走四五里地,上初中,到了一座遠在二十里開外的鎮上去。周六下午跑二十里地回家,周日下午又跑二十里地上學。那時交通不便,來去都靠雙腿。少年時代,最費的便是鞋,差不多兩個月就得穿破一雙。
媽媽說:“吃鞋一般,壞得這麼快。”記憶中,媽媽手中總是拿著一雙鞋底在納。有時,半夜睜開眼,一看,媽媽還在油燈下一針針納鞋。麻繩在搖曳的燈光下一閃一閃,隨著鞋針,在鞋底兩面穿來穿去,發出嗖嗖的聲響;每納三四道,媽媽就在頭髮上擦一針。那時,我暗暗下了決心,要好好讀書,將來掙錢買鞋,別讓媽媽點燈熬夜地受累。媽媽卻常說:“兒啊,快長大,掙錢不掙錢事小,娶個媳婦給你做鞋,替媽也好。”所以,我打小就知道娶媳婦幹啥?做鞋!
媽媽不用量我的腳,做的鞋總合腳,走路不夾不擠,不傷腳。我至今腳上沒雞眼,沒腳墊;當兵時,日行一百,夜行八十,一雙腳不痛不酸,都得感謝媽媽做的鞋。
穿媽媽做的最後一雙鞋,是大學二年級了。媽媽做了一雙“沖福尼”面的新布鞋,到學校來送給我,且要我當著同學的面穿上試一試。我穿上走了幾步,挺好。同學們都哈哈笑起來。我至今也沒明白他們為什麼要笑。媽媽看我的同學,有穿皮鞋的,有穿運動鞋的,一個個洋氣得很。大約從那次以後,她手頭再緊都要給錢讓我買鞋穿。
一眨眼,幾十年過去了,我老了,媽媽更不必說。有次我說:“媽媽,再做一雙布鞋給我穿。”老人盯了我半晌說:“你是說胡話吧!眼看不見針,手拉不動線,做鞋可是力氣活兒呀!年輕時,不在乎。那時,夜夜做鞋供你們父子穿,為拉動線繩子,這手掌上勒下深深的槽,幾十年都沒長平。”
有時,我想,要是能把一個人打小到老穿舊的鞋收集在一起,那該多有意思。不同尺寸、不同樣式的鞋,真真切切地記著人一生的歷史。正是穿了這些鞋,你一步一步走了過來。一雙鞋,就是一段有頭有尾的故事,就是一段有血有肉的記憶,其間滲透著動人心魄的情感。人啊,和這個世界交往的過程,就是鞋底和地球摩擦的過程;履痕,就是人生的軌跡。
媽媽做的鞋給了我歡樂,給了我健康,給了我堅毅的品質,給了我前進的動力——這就是作者通過對媽媽做鞋的回憶,而引發的對人生的感悟。
“一雙鞋,就是一段有頭有尾的故事,就是一段有血有肉的記憶,其間滲透著動人心魄的情感。”——你認為“動人心魄的情感”具體是指什麼?
“同學們都哈哈笑起來。我至今也沒明白他們為什麼要笑”,作者真的不知道同學們為什麼笑嗎?作者這樣說的言外之意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