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韻
詞語
指通過對音樂知識集其技巧的學習,達到一定的境界,是之通曉音韻。
通韻,亦作“通韻”。
《文選·袁宏<三國名臣序贊>》:“亹亹通韻,跡不蹔停。”呂向註:“言善謀所進,如音樂聲韻通和。”
鑒賞:沙江暮色生濠野,刻入吾腑起蒼茫。驚濤駭浪沐佛靈,調調細澀醉人腸。
前人研究的結論認為《詩經》除個別篇章外,多數詩章是押韻的。《詩經》押韻的方式和所用的韻部,歷來學者看法不一致,王力先生認為《詩經》用韻大體有四種情況:1.一章一韻,一韻到底;2.一章數韻,有換韻、交韻和抱韻等類型;3.通韻;4.合韻。
《古今通韻》·十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而作。創為五部、三聲、兩界、兩合之說。五部者,《東》、《冬》、《江》、
《陽》、《庚》、《青》、《蒸》為一部。《支》、《微》、《齊》、《佳》、
《灰》為一部。《魚》、《虞》、《歌》、《麻》、《蕭》、《餚》、《豪》、
《尤》為一部。《真》、《文》、《元》、《寒》、《刪》、《先》為一部。
《侵》、《覃》、《鹽》、《咸》為一部。三聲者,平、上、去三聲相通,而不
與入通。其與入通者謂之葉。兩界者,以有入聲之《東》、《冬》、《江》、
《陽》、《庚》、《青》、《蒸》、《真》、《文》、《元》、《寒》、《刪》、
《先》、《侵》、《覃》、《鹽》、《咸》十七韻為一部,無入聲之《支》、
《微》、《齊》、《佳》、《灰》、《魚》、《虞》、《歌》、《麻》、《蕭》、
《餚》、《豪》、《尤》十三韻為一部,兩不相通。其相通者謂之葉。兩合者,
以無入十三韻之去聲與有入十七韻之入聲通用,而不與平、上通。其與平、上通
者謂之葉。案奇齡論例,既雲所列五部,分配五音,雖欲增一減一而有所不可。
乃又分為兩界,則五音之例亂矣。既分兩界,又以無入十三韻之去聲與有入十七
韻之入聲同用,則兩界之例又亂矣。至三聲之例,本雲平、上、去通而不與入通。
而兩合之例,又雲去入通而不與平、上通,則三聲、兩合不又自相亂乎?蓋其病
在不以古音求古音,而執今韻部分以求古音。又不知古人之音亦隨世變,而一概
比而合之。故徵引愈博,異同愈出,不得不多設條例以該之。迨至條例彌多,矛
盾彌甚,遂不得不遁辭自解,而葉之一說生矣。皆逞博好勝之念,牽率以至於是
也。然其援據浩博,頗有足資考證者,存備一家之學,亦無不可,故已黜而終存
之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