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人府

中國明清時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務的機構

“宗人府”,官署名,是中國明清時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務的機構。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冊,按時編纂玉牒,記錄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爵、生死時間、婚嫁、謚號、安葬的事。凡是宗室陳述請求,替他們向皇帝報告,引進賢才能人,記錄罪責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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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介紹


宗人府設立於明朝初期,1370年(洪武三年)稱大宗正院,1389年(洪武二十二年)改稱宗人府。永樂以後,宗人府多由勛戚掌事,而它所管轄的事都移交給禮部辦理,宗人府名存實亡。

沿革

順治九年設宗人府
置宗令一人,親王、郡王為之
左、右宗正,貝勒、貝子兼攝,各一人
左、右宗人,鎮國公、輔國公及將軍兼攝、后擇賢,不以爵限,各一人。
啟心郎,覺羅一人,漢軍二人,初制,秩視理事官,與府丞並為正官,始以滿臣不諳漢語,議事令坐其中,后多緣以為奸。九年啟心郎改視侍郎
郎中六人
員外郎四人,以覺羅為之,嗣改覺羅、滿洲參用
主事三人,以覺羅為之,嗣改覺羅、滿洲參用
堂主事二人
經歷三人,宗室、滿洲二人,漢一人
筆帖式二十有四人。后增減無恆。初為他赤哈哈番、筆帖式哈番,尋改六、七、八品及無頂戴筆帖式。各不同。
康熙十二年裁啟心郎
增滿洲主事一人,分隸左、右二司
康熙三十八年郎中裁二人
經歷裁漢缺
雍正元年增漢主事二人。用進士出身者
雍正二年改郎中為理事官,並定為宗室、滿洲參用。
改員外郎為副理事官,並定為宗室、滿洲參用。
乾隆二十九年經歷改用宗室
允府丞儲麟趾奏,理事官、副理事官始專用宗室人員
乾隆五十三年增置委署主事四人,筆帖式改

明朝屬官


宗人令,一人(正一品)秦王朱樉
左宗正,一人(正一品)晉王朱棡任
右宗正,一人(正一品)燕王朱棣任
左宗人,一人(正一品)周王朱橚任
右宗人,一人(正一品)楚王朱楨任
屬官:經歷司,經歷一人,(正五品),掌管發收公文。

清朝屬官


堂官
宗令,一人,宗室王公擔任,掌皇族屬籍,修輯玉牒,奠昭穆,序爵祿,麗派別,申教誡,議賞罰,承陵廟祀事。
左右宗正,各一人,宗室王公擔任,輔佐宗令。
左右宗人,各一人,宗室王公擔任,輔佐宗令。
府丞,漢一人,正三品,掌校漢文冊籍。
屬官
滿堂主事,二名,正六品,掌清文奏稿
漢堂主事,二名,正六品,掌漢文典籍
經歷司經歷,正六品,掌出納文移,宗室擔任
左右二司理事官,正五品,左右二司分掌左、右翼宗室、覺羅譜牒,序錄子女嫡庶、生卒、婚嫁,官爵、名謚;並核承襲次序,秩俸等差,及養給優恤諸事,宗室為之
左右二司副理事官,從五品,輔佐理事官,宗室為之
左右二司主事,俱各二人,宗室為之
左右二司委署主事,俱各二人,宗室為之
左右二司筆帖式,各二十四人,宗室為之,掌繙譯文書
左右二司效力筆帖式,各二十四人,宗室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