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公主
信安公主
目錄
史料記載
《隋書·卷八·志第三·禮儀三》:
“天監十年,信安公主當出適,而有臨川長子大功之慘,具論此義,粗已詳悉。太子今又啟審大功之末乃下殤之小功行婚冠嫁三吉之事。案《禮》所言下殤小功,本是期服,故不得有三吉之禮。況本服是期,降為大功,理當不可。人間行者,是用鄭玄逆降之義。《雜記》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此謂本服大功,子則小功,逾月以後,於情差輕,所以許有冠嫁。此則小功之末,通得取婦。前所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此是簡出大功之身,不得取婦。後言'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非直子得冠嫁,亦得取婦。故有出沒。婚禮國之大典,宜有畫一。今宗室及外戚,不得復輒有干啟,禮官不得輒為曲議。可依此以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