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評價]為了正確進行投資的分析與決策,要把不同的時間發生的現金流量進行等效值換算,然後,在相同的基準上進行比較和評價。
動態評價是“
靜態評價”的對稱。它是在評價投資項目經濟效益時,對項目所涉及的各年
現金流(所有支出和收入),除計算它們本身的原值外,還把資金的時間價值計算進去的一種評價方法。在國外,資金時間價值通常根據年利息率計算。例如年利息率為10%,則100元,一年後為110×(1+10%)=110元(將來值)。或一年之後的110元只相當於110÷(1+10%)=100元。從這個意義上說,100元同一年後的110元是“等價的”。在我國,計算資金時間價值,還要根據
資金利潤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