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軍
人民軍
人民軍,英文為:People's Army,簡稱PA,是指在無產階級革命政黨(共產黨、工人黨、勞動黨、人民革命黨等)絕對領導下的,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為指導思想的,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的,以解放全人類實現共產主義為最終目的的,除中國、蘇聯以外的一些社會主義國家中人民武裝力量即人民軍隊正規部隊的正式稱謂,以及一些在無產階級革命尚未勝利的國家中堅持無產階級革命鬥爭方向的人民武裝力量的稱謂。
朝鮮人民軍帽徽
越南人民軍帽徽
東德國家人民軍帽徽
南斯拉夫人民軍陸軍帽徽
蒙古人民軍帽徽
50年代保加利亞人民軍將官大檐帽徽
寮國人民軍帽徽
多數國家的人民軍一個共同的特點是,他們都是佩戴著一顆以紅色五角星為主題圖案的帽徽。和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的人民軍隊一樣,在革命尚未成功之際,人民軍的主要使命是,為本國勞動人民謀取出路,在本國奪取全國政權並幫助建立無產階級專政的人民民主政權;在革命成功以後,人民軍主要使命轉變為,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和平,保衛祖國,保衛人民幸福生活,保衛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勝利果實,參加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
蘇聯人民武裝力量(軍隊)的正式稱謂在1946年以前是蘇聯工農紅軍,1946年以後是蘇聯武裝力量。中國人民武裝力量(人民軍隊)的正式稱謂自人民解放戰爭以後統一稱呼為中國人民解放軍,1983年又增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朝鮮人民軍
越南人民軍於1944年12月22日建軍。初建時主要以游擊隊為主。實行主力部隊、地方部隊和民兵自衛隊組成的三結合“全民國防”體制。武裝力量由正規軍、地方部隊、預備役部隊和民兵自衛隊組成。正規軍又稱主力部隊,分陸軍、海軍、防空-空軍三個軍種。裝備主要為蘇式裝備,也有越戰結束后繳獲的美式裝備和早年中國援助的少量武器。國家國防與安全委員會主席由國家主席兼任,政府總理任副主席。陸軍31萬,海軍近3萬,空軍5萬。實行義務兵役制,服役年限2至4年不等。年均國防預算約10億美元。
越南人民軍
蒙古人民軍(西里爾蒙古文:Монголын Ардын Арми)是原蒙古人民共和國和現蒙古國的武裝力量。1921年3月1日成立。前身是蘇赫巴托爾和喬巴山領導的牧民游擊隊。1921年3月1日召開的蒙古人民黨一大決定合併全部游擊隊,並建立武裝力量的領導機構——蒙古人民革命軍司令部。蘇赫巴托爾為總司令,喬巴山為政治委員。1924——1934年間,在蘇聯的幫助下,建立了空軍、炮兵、坦克和通訊等軍兵種。1935——1936年人民軍在蘇聯紅軍幫助下先後擊退了日本帝國主義對蒙古人民共和國東部邊界的侵犯。1939年5月又擊退日軍的侵犯,8月蒙蘇聯軍對日本侵略者發起了全線進攻,擊斃擊傷日偽軍5.5萬多名。1945年8月10日,對日宣戰。1996年起實施文職國防部長制,改由文職人員擔任國防部長。武裝力量總參謀部獨立於蒙古國國防部。蒙古國實行義務兵役制,1998年起增加替代、合同兵役及抵償服役制。1992年起,服役期改成一年。
2008年,蒙古人民軍的總兵力共2萬人。1997年起,武裝力量組織結構調整,編製從師-團制轉為旅-營制。
國家人民軍(德語:Nationale Volksarmee,簡稱NVA)為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國防部下屬的正規軍總稱,由陸軍(Landstreitkräfte)、海軍(Volksmarine)、空軍(Luftstreitkräfte)及後來增加、自帶陸海空部隊的邊防軍(Grenztruppen)組成。
其前身駐營人民警察(KVP)於1952年成立。由於1950年代中期西德的軍事化,
東德國家人民軍
南斯拉夫人民軍的前身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南斯拉夫民族解放軍(NOVJ)”,其第一支正規部隊為1941年12月21日建立的“第一無產階級旅(Prva proleterska brigada)”。二戰結束后,1945年,南斯拉夫以戰時的人民解放軍為基礎建立國家軍隊“南斯拉夫軍(Jugoslovenska Armija, JA)”。之後1951年12月建軍十周年時更名為“南斯拉夫人民軍(JNA)”。南斯拉夫人民軍有完整的陸海空三軍編製,全盛時期曾經為世界第四大作戰部隊。
為了機動性及管理方便,南斯拉夫人民軍軍隊部屬分為四大軍區。貝爾格萊德軍區:負責克羅埃西亞東部、包含伏伊伏丁那省的塞爾維亞北部以及波斯尼亞-黑塞哥維納共和國。薩格勒布軍區:負責斯洛維尼亞共和國及克羅埃西亞共和國北部。斯科普里軍區:負責馬其頓共和國、塞爾維亞共和國南部以及黑山共和國。斯普利特海軍區。人民軍18萬人的部隊當中,有超過10萬人是屬於志願軍。另外還設立了“邊防軍”作為輔助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