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開發的系統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於2014年2月上線運行。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市場主體的註冊登記、許可審批、年度報告、行政處罰、抽查結果、經營異常狀態等信息。(不含港、澳、台地區企業信息)

主要功能


系統功能

本系統提供全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填報、公示和查詢服務。
1、查詢市場主體信用信息,輸入名稱或註冊號進行查詢。系統支持按名稱的關鍵詞模糊查詢,一次最多顯示50條記錄。對於無效的查詢條件,將不會顯示查詢結果。
2、市場主體填報年度報告和其他信息,通過本系統選擇登記機關所在地區,點擊“企業公示信息填報”進行填報。
3、2021年11月26日起,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用戶實名認證查詢正式上線。

操作指南


查詢方式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一)輸入企業註冊號查詢;
(二)輸入企業全稱精確查詢或企業名稱關鍵字模糊查詢。模糊查詢結果記錄多於5條時,可輸入更精確的查詢條件進行再次查詢;
(三)輸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查詢。

查詢範圍

各級工商機關登記在冊的所有商事主體(含按傳統登記模式登記在冊的各類市場主體)。

公示內容

工商公示信息
該部分信息由工商部門提供,從2014年3月1日起,商事主體通過各級工商機關使用省局業務系統辦理登記或備案等業務完畢后,該商事主體的信息實時同步在此系統公示。
1、登記信息
包括企業基本信息、投資人信息及企業變更信息。
2、備案信息
包括企業主要人員信息及分支機構信息。
3、行政處罰信息
包括企業因違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規被工商部門作出處罰的記錄。
商事主體公示信息
該部分信息主要是由商事主體按照規定報送、公示的年度報告信息和獲得許可的信息,商事主體對其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相關事件


公示依據

本系統信息公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

信息說明

1、本系統公示的信息來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其他政府部門及市場主體,政府部門和市場主體分別對其公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本系統使用過程中如有問題,可撥打市場主體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主頁下方的業務諮詢電話或技術支持電話。

系統上線


自2021年11月26日起,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用戶實名認證查詢正式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