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華書院
越華書院
越華書院,位於廣東廣州。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鹽運司范時紀及商人為培育寄籍廣東之商人子弟,而集資購布政司後街一所舊宅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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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華書院院舍有四進:前座為大門;二座為大堂;三座為講堂;後座為書樓及先賢祠。兩廂長廊,另尚有堂、廳、室等20餘間。環境幽靜。延請名宿為山長,以培養“處則抱真學問,出則有真經濟”之人才。初設膏火30名,皆給商籍子弟,其後,諸商久居廣東,子弟多歸民籍,甄別事例遂與粵秀書院同。每年二月十日前舉行甄別考試,旗、民籍子弟皆可報考。封門扃試,即日繳卷,由監院官收齊后封置竹笥內,另單寫明考卷數目,送撫院衙門評閱,評定列榜。初期只設院長1人,每月派商人1名輪流經理院中事務。後生徒增加,自三十一年始設監院官1人,旋又添設副監院官1人,共同管理院中一切事務。嘉慶十一年(1806)鹽運使蔡共武捐廉銀修葺。十五年署鹽返使楊煒、二十年鹽運使方應綸屢增膏火名額。道光八年(1828)錄取內課生監89名、童生20名;外課生監36名、童生24名,共169名。生徒膏火與粵秀書院同,內課生童每名月給膏火銀1.8兩,外課生童每名月給膏火銀9錢。每月考課3次:官課1次,師課2次。官課由督、撫、藩、糧、臬、道等衙門按月輪流課試。凡課期,諸生黎明登堂,封門扃試,即日收卷,次早送至主課衙門。課試內容為“四書”文1篇、帖詩1首。光緒二十三年(1897)翰林院侍讀丁仁長任院長,更定院章,規定除例課制藝外,兼課經史古學。官課分級按等次給予獎賞,較粵秀書院優厚,生監超等首名獎銀1兩,二三名各獎8錢,四至八名各獎5錢;特等首名獎5錢,二至五名各獎3錢。童生上取首名獎5錢,二三名各獎3錢。凡課試者,必須在講堂會考,不準攜入室內。如點名不到或原取無名者,概不收卷,以防代替包攬。書院藏有圖書二十七部,供諸生誦讀。越華與粵秀、羊城、端溪書院並稱為廣東四大書院。歷年捐置基金,經費較為充足。光緒二十九年(1903)十月廢,三十年二月以其地改建廣州府中學堂。
吾亦澹蕩人,常時不肯入官府;
名豈文章著,諸君何以答昇平。
清代葉衍蘭題越華書院。廣雅書院亦有此聯,“澹蕩”作“淡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