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公社

合作公社

合作公社是英國空想社會主義者歐文設想的理想社會的基本單位。最初見於1817年撰寫的《致工業和勞動貧民救濟協會委員會報告書》 中。在1842—1844年撰寫的《致拉納克郡報告》 中,歐文全面論述了“合作公社”的內容:實現農工商相結合,以體現工農結合、城鄉結合、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相結合,人人參加勞動,沒有剝削,沒有壓迫,集體佔有生產資料,集體勞動,人人參加集體生活,受集體教育,以培養出誠實、節制、勤奮的新型的人,實行免費醫療、免費教育。

目錄

正文


各公社基本上自給自足,必要時可按等量勞動交換產品,調劑餘缺,採用機器生產,甚至連家務勞動也要機械化,人人各盡所能,各取所需。1824年,歐文到美國辦第一個社會主義新村,取名“新和諧公社”,3年後即破產。此後,歐文及其信徒多次組織合作公社的試驗,均以失敗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