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參事室
浙江省政府機構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2000】8號)。浙江省人民政府參事室與浙江省文史研究館合署辦公。浙江省政府參事室(省文史研究館)是省政府辦公廳管理的機構(正廳級)。
(一)組織參事對省政府工作中某些方針、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與建議,向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
(二)組織參事對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規草案進行研究,提出意見。
(三)貫徹執行黨的統一戰線政策,支持參事、館員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
(四)組織參事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參事的政治思想水平,並在工作中貫徹執行。
(五)組織館員開展館務活動、館際交流,學習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等。支持館員開展著書立說、採風寫生、書畫創作和書畫展覽等活動。
(六)承辦省政府選聘參事、館員的有關工作。
(七)交待參事、館員修史編志、撰寫和整理文史資料。
(八)為參事、館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做好提供服務上作。
(九)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省政府參事室(省文史研究館)內設兩個職能處室:
秘書一處(省政府參事室辦公室)
負責省政府參事室的文秘、機要、檔案、保密、財務、行政及參事工作生活服務等工作。
秘書二處(省文史研究館辦公室)
負責省文史研究館的文秘、機要、檔案、保密、財務、行政及館員工作生活服務等工作。
浙江省政府參事室機關編製為7名(台後勤服務人員編製1名,不合省政府參事);省文史研究館事業編製為9名(不含省文史研究館館員)。其中:參事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文史館專職副館長1名;處級領導職數4名。
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的編製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參事室主任:徐大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