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服裝
嬰兒服裝
嬰兒服裝(infant's wear)是指適合年齡在12個月以內的嬰兒穿著的服裝。要注意嬰幼兒服裝不可乾洗,紐扣、拉鏈及金屬附件表面的光潔度、款式設計的安全性、甲醛的處理。
2徠008年10月1日起實施。標準主要規定了嬰幼兒服裝產品的術語和定義、號型規格、要求、檢驗(試驗)方法、檢驗分類規則、以及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技術特徵。
1~3月
體溫調節功能不完善,皮膚嬌嫩,抵抗力差,同時活動較多,出汗多,皮脂腺分泌多,如選擇的不合適,有害物質易通過嬌嫩的皮膚侵襲嬰兒,增加危害嬰兒皮膚的機會。所以,為1~3個月的嬰兒科學地選擇服裝,對嬰兒的身心健康有重要意義。衣服質地上要選擇環保、柔軟及吸濕性良好,顏色易以淺色為主,容易洗滌的全棉衣料。穿連體衣比較方便,穿上衣和褲子分開的衣服也可以,就是要小心有時候上衣會縮上去,露出肚子會著涼,抱的時候也要小心。衣服還是以開襟系帶的為主,不要穿套頭的衣服,只有過了3個月以後才可以穿套頭的衣服,並且衣服的領子要開得大一點。
4個月
連體衣
7~9月
正是學走練爬的時期,他們好動,易出汗,生活不能自理,衣服易臟易破。所以,在春秋季節,外衣料要選擇結實、易洗滌及吸濕性、透氣性好的織物,如精梳棉等,而純滌綸、腈綸等布料雖然顏色鮮艷、結實、易洗、快乾,但吸濕性差,易沾塵土、臟污。而在夏季,穿著這類衣服嬰兒會感到悶熱,會生痱子,甚至發生過敏反應。應選擇淺色調的純棉製品,基本原則是吸濕性好及對陽光具有反射作用。
10~12月
已經逐漸能爬、會走了,嬰兒的活動範圍也日漸擴大,他們對周圍世界充滿了好奇。所以,為嬰兒選做衣服既要考慮其特點,又要注意此時嬰兒年齡的需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嬰幼兒服裝標準》重要部分摘要及分析
2008年10月1日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部專門針對24個月齡及以下的《嬰幼兒服裝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正式實施。國家規範嬰幼兒服裝標準可以給孩子的健康保駕護航,但家長對於選擇"無害""服裝"也不可一無所知。根據新出台的《嬰幼兒服裝標準》,現歸納以下幾點提醒家長格外注意:
嬰幼兒服裝不是時尚裝一定要注意安全
1.產品不可乾洗
因為常用的一些乾洗劑多屬化學品揮發性物質,對耐受力差的嬰幼兒會產生不良刺激,影響其生長發育,故標準提出不得採用這種方法清潔產品,並明確要求在產品上標明"不可乾洗"的圖示或文字說明。
2.紐扣、拉鏈及金屬附件表面的光潔度。
為了防止服裝穿著時對嬰幼兒造成傷害,標準要求產品上所有紐扣、裝飾扣、拉鏈及金屬附件無毛刺,無可觸及性銳利邊緣及其他殘疵,且洗滌和熨燙后不變形、不變色、不生鏽。繡花或手工縫製裝飾物不允許有閃光片和顆粒狀珠子或可觸及性銳利邊緣及尖端物質。
3.款式設計的安全性
標準規定:嬰幼兒服裝產品領口、帽邊不允許使用繩帶;成品上所有外露繩帶的長度不得超過14cm;套頭衫領圈展開后,周長尺寸不小於52cm,所有這些都是為了避免產品在使用中,由於勾、拉、拽情況的發生,對嬰幼兒人身造成傷害。國外已有幼兒因服裝繩帶被車門卡拽發生交通事故的報道。
4.甲醛的處理
嬰兒服裝
[專家提醒]
色彩過於鮮艷的衣服別買
嬰兒服裝面料上的有害物質主要為甲醛和染料。因此父母在選購嬰兒服裝時應首選全棉織物,如普通純棉、天然彩棉、有機棉製品;其次色彩花式上應盡量簡單素雅,色彩濃艷的服裝一般甲醛含量偏高,而素色服裝和無印花圖案的童裝甲醛含量則較低。
長沙市中心醫院的兒科醫生告訴記者,寶寶的皮膚非常嬌嫩,家長在選擇衣物的時候千萬不能太過隨意。
醫生給心疼寶寶的媽媽們支了以下高招:不要購買色彩過於鮮艷的嬰幼兒服裝,以免其中含有可分解芳香胺等有害物質,且太過明亮的顏色可能對孩子的視網膜造成損害;盡量不要選飾有亮片、珠粒、仿製動物眼睛等飾品的衣物,防止被寶寶拽下誤吞;確定衣物特別是領口、袖口沒有毛刺,貼身衣物要剪除標籤;盡量不要購買領口繩、帶過長的衣物,防止好動的寶寶被自己勒傷;褲子前開口盡量選擇紐扣而不是拉鏈,因為拉鏈容易把孩子划傷、夾傷。醫生還建議:“有條件最好購買品牌產品,這些產品質量比較有保證。像很多品牌的標籤都是在外面的,盡量不貼著寶寶的皮膚。”
[小竅門 ]
一看二徠聞三洗
一看
首先應看產品標籤上是否符合《嬰幼兒服裝標準》。
二聞
聞一聞上面有沒有霉味、汽油味、煤油味、魚腥味、香味或其他怪味。買兒童服裝時,以選擇用染料、塗料少的素色、印花圖案小的產品為好,盡量不要買印花鮮艷,面料挺、硬的產品。
三洗
甲醛易溶於水,購買的服裝水洗后再穿能減少其含量,新童裝應放置一兩個星期再穿。
《中華人民共和國嬰幼兒針織服飾標準》重要部分摘要及分析
2007年4月1日開始,FZ/T 73025-2006《嬰幼兒針織服飾標準》正式實施。標準適用於針織面料加工製成的嬰幼兒針織服飾產品。包括內衣(套)、外衣、睡衣、連身裝、襪子、腳套、帽子、圍兜、肚圍、手套、睡袋、包巾、床上用品等。
1.對縫製工藝的規定
標準充分考慮了嬰幼兒的皮膚特點,對服飾縫製工藝做了特殊的規定,為防止線頭纏繞對嬰幼兒的手指與腳趾造成傷害,標準規定幼兒內衣、連腳褲線頭應去除乾淨。兒童皮膚細嫩,應避免童裝內面的耐久性標識直接與兒童皮膚接觸。標準規定內衣產品對於熱割的商標、洗滌標要釘在衣服外面,避免刺激皮膚。
2.內在性能指標
標準中對可分解芳香染料規定為未檢出,與國家強制性標準一致。標準對耐水、耐汗漬色牢度的優等品要求要嚴於國家強制性標準以及其他針織類產品標準。我國出口嬰幼兒產品中由於衣帶、紐扣脫落造成嬰幼兒窒息的案例很多,給出口企業和消費者都造成重大損失,標準中增加了考核衣帶、紐扣的縫紉強力並規定了縫紉強力試驗方法。
3.分等評定規定
標準對嬰幼兒針織服飾產品的質量等級劃分為優等品和一等品兩個品等。嬰幼兒針織服飾產品的內在質量按批評等,外觀質量按件評等,兩者結合以最低等級定等。不設合格品等級,從而提高了標準的要求起點。
實用性、經濟性和時尚性是嬰幼兒服裝用品設計所必須考慮的。
實用經濟性上,首先要從嬰兒的生理特點上出發,嬰兒愛出汗,排便功能不健全,對外界氣溫適應較慢,所以面料要求不但吸汗、柔軟,還要耐洗滌。
另一特點是嬰兒體形生長發育快,在袖口和褲口上採用外翻邊設計,可增加服裝的穿用時間,在睡護用品上,睡袋採用可展開式設計,以使長大了的寶寶能夠繼續把它用作被子。
在美觀時尚性方面,成人裝的流行色彩和圖案不可完全性搬到嬰兒裝上,要根據嬰兒體型小的特點加以選擇應用,在嬰兒的帽子上採用一些小動物的耳朵或小昆蟲的觸角作為裝飾物,面料上可採用可愛的小動物、小花草、小几何圖案作為裝飾,色彩上要選擇流行色彩,但要適合嬰兒,不可過深過重。
嬰兒裝的設計有不同於大童服裝的特殊性,一個新生兒誕生到這個世界上,我們要用什麼樣的方式來迎接、來呵護、來保證他的健康成長,如何引導這個小生兒以後能成為這個世界美的接受者,美的感受者和最終成為美的創造者,這些都是我們的設計要考慮到的問題。
嬰兒服裝
其次,在嬰兒服裝的式樣選擇要求功能性明確,既要方便父母,又要讓寶寶有舒適的感覺。嬰兒的服飾上一般沒有扣子,是因為怕嬰兒誤食而造成危險,所以改用系帶的方式。這就提醒父母們不要為了好看而在嬰兒的衣服上別一些不必要的裝飾品或者是選擇一些有配飾的服飾,避免對嬰兒造成傷害。同時最適合嬰兒的領型就是圓領,不會讓衣物摩擦嬰兒脖子而感到不舒服。夏天,領口要放低加大,較易透氣;而冬天則相反,要縮小、加高,方便保暖。值得父母們注意的是,嬰兒的視覺神經還沒有發育完善,所以對較小嬰兒的服裝不宜採用大紅大綠等刺激性顏色。對嬰兒來講,鞋子是不用太早準備的,因為嬰兒要在八九個月以後才能學走路,穿襪子的機會要比穿鞋子的機會多,所以襪子要多準備一些,因為襪子極其容易遺失,所以最好選擇同一款式花色的,如果遺失一隻則仍然可以配對再穿。二件式的衣服容易鬆脫,伸展性強的連身裝比較適合嬰兒。
再次,對於大一號原則,要區別對待。對於褲子、毛衣、運動衫等外衣,可以以大一號原則來處理。挽起褲腿、捲起袖子,就可以多穿一兩季。對於貼身的內衣就要避免過大而失去其保暖舒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