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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新晃一中操場跑道埋屍案罪犯
- 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主犯
杜少平
湖南新晃一中操場跑道埋屍案罪犯
杜少平(1962年4月7日—2020年1月20日)男,漢族,湖南省懷化市新晃侗族自治縣晃州鎮太陽坪路35號人,新晃一中操場埋屍案主犯。
2019年11月,從湖南省掃黑辦和懷化市委獲悉,杜少平及其同夥羅光忠被依法逮捕,並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 12月17日至18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殺人案及其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公開審理併當庭宣判。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殺人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0年1月10日,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杜少平等8名被告人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對杜少平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年1月20日被執行死刑,卒年58歲。
杜少平,湖南懷化新晃縣第一中學操場跑道維修施工方負責人。
杜少平,男,1962年4月7日出生,戶籍地為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縣晃州鎮太陽坪路35號。
案發現場
2001年,新晃縣下崗職工杜少平採取不正當手段,違規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場土建工程,並聘請羅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過程中,杜少平對代表校方監督工程質量和安全的鄧世平產生不滿,懷恨在心。
2003年1月22日夥同羅光忠將鄧世平殺害,將屍體掩埋於新晃一中操場一土坑內。案發後,時任新晃一中校長黃炳松(杜少平舅舅)為掩蓋杜少平的殺人犯罪事實,多方請託、拉攏腐蝕相關公職人員,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楊軍(杜少平同學)等人接受請託,干擾、誤導、阻撓案件調查,導致該案長期未能偵破。杜少平、羅光忠到案后,對殺害鄧世平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19年4月17日,新晃警方對外公布,打掉了杜少平犯罪團伙,被列為犯罪團伙主犯。
2019年6月19日,鄧世平的遺骸在新晃縣第一中學操場處挖出,民警在現場勘驗。時任新晃縣第一中學校長房某及十餘人,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2019年6月21日晚,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懷化市委書記彭國甫稱,要新官理舊事,要深挖徹查歷史遺留大案要案,要務必採取有力有效手段深挖徹查,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
2019年11月,從湖南省掃黑辦和懷化市委獲悉,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深挖出的歷史積案新晃“操場埋屍案”(鄧世平被殺案)已經徹底查清,杜少平及其同夥羅光忠被依法逮捕,並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
2019年4月17日,新晃警方對外公布,打掉了杜少平犯罪團伙,杜少平被列為犯罪團伙主犯。
2019年6月19日,鄧世平的遺骸在新晃縣第一中學操場處挖出,民警在現場勘驗。時任新晃縣第一中學校長房某及十餘人,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2019年6月21日晚,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懷化市委書記彭國甫稱,要新官理舊事,要深挖徹查歷史遺留大案要案,要務必採取有力有效手段深挖徹查,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
湖南懷化新晃警方證實,新晃一中前任校長黃某某已被採取強制措施此前的4月份,黃某某的親戚杜少平被列為犯罪團伙主犯。
2019年11月26日,“操場埋屍案”(鄧世平被殺案)已經徹底查清,杜少平及其同夥羅光忠被依法逮捕,並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該案涉及的黃炳松等19名公職人員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相應黨紀政務處分,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並移送審查起訴;杜少平涉惡犯罪團伙13名成員被依法逮捕並提起公訴。
2019年12月17日上午9時,新晃操場埋屍案開庭審理。此次案件審理由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借用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據懷化中院相關公告,懷化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杜少平犯六宗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
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殺人案及其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公開審理併當庭宣判。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殺人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審理查明,2001年12月,杜少平承攬了新晃侗族自治縣一中400米操場土建工程,聘請被告人羅光忠等人管理。新晃一中委派總務處鄧世平、姚本英(病故)二人監督工程質量。在施工過程中,杜少平因工程質量等問題與鄧世平產生矛盾,對鄧世平懷恨在心。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夥同羅光忠在工程指揮部辦公室將鄧世平殺害,當晚二人將屍體掩埋於操場一土坑內,次日羅光忠指揮鏟車將土坑填平。
2008年以來,以杜少平為首要分子,被告人江少軍、姚才林、楊華、楊松、宋峙霖、王紅、成珊、楊天豪、王文、楊澄、張仕傑、楊德勇為成員的13人形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催收高利貸本息、插手民間糾紛,從中謀取不法利益,共同故意實施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聚眾鬥毆、強迫交易等多起犯罪活動。此外,2005年4月,杜少平還夥同他人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
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杜少平夥同被告人羅光忠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組織、領導惡勢力犯罪集團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聚眾鬥毆、強迫交易等犯罪活動,杜少平的行為已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被告人羅光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害人親屬、部分被告人親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以及社會各界群眾約280人旁聽了庭審。
新晃“操場埋屍案”涉及的相關公職人員涉嫌瀆職犯罪等案件正在依法辦理,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另據被害人律師事後透露,在一審開庭前,被告人杜少平曾向司法機關提供希望可以立功的所謂檢舉材料,企圖換取留他一命;當他向杜少平提問時,杜少平也總是低著頭,側著耳朵傾聽,還常常雙手合十,作揖求饒狀。每次發言前或發言完畢,對公訴人、律師、法官態度非常謙卑,囂張氣焰,蕩然無存。此外,經過測謊,法院傾向認定杜少平擊打被害人嫌疑,排除羅光忠擊打被害人的嫌疑。
2020年1月10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杜少平等人故意殺人案及其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杜少平、羅光忠等8名被告人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核准對羅光忠的死緩判決,對杜少平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一審宣判后,杜少平等8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1月6日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杜少平、羅光忠故意殺人案,對該案其他上訴人和原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依法進行書面審理。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全案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2020年4月3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採用遠程視頻宣判方式對新晃“操場埋屍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杜少平、黃炳松、楊學文等9名上訴人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
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殺人案及其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公開審理併當庭宣判。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殺人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0年1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操場埋屍案”故意殺人罪犯杜少平依法執行死刑。
2020年5月25日下午3時,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杜少平操場埋屍案被寫入“兩高”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