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是廈門市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會議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舉行。
本屆大會為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共有市人大代表299名,任期自2017年1月始。
現任廈門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陳家東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
(一)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按照我國憲法、法律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授權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和廈門市人民政府分別制定法規和規章在廈門經濟特區實施的決定》,行使經濟特區立法權和設區市立法權,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
(二)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事項。包括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以及它們執行情況的報告;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三)監督本級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包括聽取和審議本級人大常委會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和專題報告;改變或者撤消本級人大常委會的不適當的決議;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監督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國家計劃和國家預算以及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定、決議在本行政區域的貫徹實施。
(四)選舉、罷免本級國家機構領導人員。選舉本級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選舉本級人民政府市長、副市長;選舉本級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舉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有權罷免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上述國家機構領導人員和本級人民政府組成人員。選出或罷免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
陳家東
陳昭揚、陳紫萱(女)、劉育生、陳琛(女)、劉紹清(女)、林德志
胡家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