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仰山
上海黃浦區中心醫院副院長
石仰山(1933年--),名錫煜,男,漢族,江蘇無錫。1950年高中畢業,從父石筱山學習中醫傷科,針灸,外科,並師從黃文東醫師攻讀醫學經典著作。2014年10月30日,被授予“國醫大師”榮譽稱號。
石仰山(1933年-),名錫煜,男,漢族,江蘇無錫。1950年高中畢業,從父石筱山學習中醫傷科,針灸,外科,並師從黃文東醫師攻讀醫學經典著作,1955年開業行醫,1968年進上海市黃浦區嶗山地段醫院任傷科主治醫師,1980年調入黃浦區中心醫院,1987年任黃浦區中心醫院副院長,傷科主任醫師至今。同年被推薦為上海市中醫藥學會常務理事,上海市傷科學會主任委員,聘為中國中醫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上海中醫藥大學首批兼職教授,上海中醫藥大學,上海中醫藥研究院專家委員會名譽委員。1990年9月任黃浦區中醫醫院首屆院長。1983年,1985年,1987年三次榮獲上海市勞動模範,1986年獲全國衛生文明工作者,1991年首批享受國務院津貼的高級知識分子,1992年為黃浦增輝十佳個人,1995年評為上海市名中醫。上海市繼承老中醫專家學術經驗研究班指導老師。
其父為中醫。高中畢業后從父石筱山學習中醫傷科,針灸,外科,並師從黃文東醫師攻讀醫學經典著作。
石仰山
中醫傷科,針灸,外科。
申請頸椎病,腰腿痛,骨質疏鬆症等課題三項,均通過市區級科學成果鑒定,其中一項獲上海市科度進步三等獎,兩項獲黃浦區科技進步一等獎。
氣血兼顧,以氣為主,以血為先
石仰山
對於因損傷而成的疾病,其辯證論治原則,雖然說內傷應注意經絡(脈),外傷當著重筋骨,但總不離乎氣血,故傷科的理論基礎,主要是建立在“氣血並重”之上,不能專主血或專主氣而有所偏。巢氏《諸病源侯論》說:“血之在身,隨氣而行,常無停積。“可知損傷而成之瘀血,是由於血行失度、不能隨氣而行之故。清沈金鰲《雜病源流犀燭》卷三十指出:“跌扑閃挫,卒然身受,由外及內,氣血俱傷病也。”清胡廷光在《傷科彙纂》中更明白指出:“若專從血論,乃一遍之說也。”
石氏理傷的基礎原則,亦是氣血兼顧而不偏廢的。然而形體之抗拒外力,百節的能以屈伸活動,氣之充也;血的化液濡筋,成髓養骨,也是依靠氣的作用;所以氣血兼顧而宜“以氣為主”。不過積瘀阻道,妨礙氣行,又當祛瘀,則應“以血為先”。今以新傷來說,一般的內傷,有時發作較緩,受傷后,當時或不覺得什麼,過後乃發作,對此類病情,治法多“以氣為主”而予以通氣、利氣。倘為嚴重一些的外傷,如骨折、傷筋、脫臼等,其病態立現,其治就需“以血為先”而予以祛瘀、化瘀。臨床所見,症情變化多端,必須隨機應變。總之,“以氣為主”是常法,“以血為先”是變法。這是石氏理傷對內治所掌握的原則。
石仰山
石仰山
明劉宗厚說:損傷是“外受有形之物所傷,乃血肉筋骨受病”,“所以,損傷一證,專從血論”(《玉機微義·卷四十三·損傷門》)。其實,這一觀點並非劉氏首創。早在《內經》中就已指出:不可為期而致的“有所墜墮,惡血留內”等外傷,治從血論,通利瀉瘀。《千金方》所輯的治療傷損諸方也就是劉氏所提到的“須分其有瘀血停積,而(註:當為或)亡血過多之證”這兩種類型都是從血而論的診治方。劉氏則是把這一規律作出歸納,提出了綱領,遂對後世留下很深的影響。由此而始,其後傷科著作言及內治幾乎都說“損傷一證,專從血論”,有時會使人誤以為此為治傷的唯一法則。檢閱劉氏原文,尚有以下言論:“宜先逐瘀血,通經絡,和血止痛,然後調養氣血,補益胃氣,無不效也”,強調逐瘀后還要調養氣血,並著重在補益胃氣,這就不是“專從血論”了。他又說逐瘀的“大黃之葯惟與有瘀血者相宜,其與亡血過多,元氣胃氣虛弱之人,不可服也”,這也不是“專從血論”。他甚至提出忠告:“有服下藥過後,其脈愈見堅大,醫者不察,又以為瘀血未盡而後下之,因而夭折人命,可不慎歟!”所以,對劉氏所說的“損傷一證,專從血論”應予以全面理解。明薛己作《正體類要》,在“正體主治大法”中,他提出“瘀血在內也,用加味承氣湯下之”的同時,更強調要調益氣血,如“青腫不消,用補中益氣湯以補氣”,“胸脅作痛,飲食少思,肝脾氣傷也,用四君、芎、歸、柴、梔、丹皮、”等,多處指出傷重更須“預為調補脾氣”,“預補脾胃”。薛氏的依據是診治百餘例傷損患者,氣血不虛者唯一人耳。薛氏《正體類要》序中明確提出“肢體損於外,氣血傷於內”的觀點。石氏通過豐富的臨床實踐,體會到薛氏之說誠為治傷之準繩。肢體者,即皮、肉、筋、骨所組成。每遇外傷,則皮肉筋骨首當其衝,肉眼易見,切(摸)之能辨。
氣血者,滋沛乎臟腑、器官、組織,如發生病變或生理功能失常即可出現“氣虛”、“氣滯”和“血虛”、“血瘀”及“血熱”的病理現象。這些病理現象在損傷性疾病中都能出現,尤其“氣滯”和“血瘀”更與傷科疾患直接有關。
“肢體損於外,氣血傷於內”含有兩種意義:一是說如果受到外傷,筋骨皮肉固然首當其衝,但氣血亦同時受到損害。任何外傷,除皮、肉、筋、骨有損外,必然會形成“血瘀”腫脹,從而阻滯筋脈引起疼痛。“通則不通,不通則通”其意是也。特別是脊柱受傷形成壓縮性骨折的患者,其出現的癥狀更能說明此句話的含意。脊柱壓縮性骨折是肢體受到外傷所出現的癥狀;疼痛劇烈,轉側起坐艱難,胸悶腹脹,便秘納呆,則是“氣血傷於內”的症象。“氣滯”和“血瘀”二者俱見。
氣運行於全身,應該疏通流暢,如人體某一部分或某一臟腑發生病變或受到外傷,都可使氣的流通發生障礙,出現“氣滯”的病理現象。疼痛、胸悶腹脹、便秘納呆均是氣滯的表現,尤其遇到內傷,如胸脅迸挫傷,腹部迸挫傷,更為多見“氣滯”癥狀。“血瘀”是指全身血流不暢因血溢脈外局部有“離經”之血停滯,因而局部會出現腫脹、青紫、疼痛。從傷科門診中遇見的脊椎壓縮性骨折病人來看,都有疼痛,轉側起坐艱難,胸悶,腹脹,便秘,納呆的癥狀。
石仰山
診斷後即要以“穩而有勁,柔而靈活”的手法施以治療。石氏“一般常以十二字為用,即:拔,伸,捺,正,拽,搦,端,提,按,揉,搖,抖(亦作“轉”)”。拔,伸,捺,正主要用於正骨。唐代的《仙授理傷續斷秘方》治療骨折就是用這四種手法。拽,搦,端,提則主要用於上骱。拽是向前拉,搦是握住,《世醫得效方》說“拽直”,“搦教歸窠”。端為端托,提乃上提。這四種手法應用時往往兩手並用,左右分工。如右手或端或提,相機而行,左手為輔,或拽或搦;或助手拽搦,醫者端提,互相配合。按,揉,搖,抖多用於理筋。《傷科大成》用治傷筋說:“輕輕揉捏”,“搖動伸舒”。抖是用手抖動,也有舒筋的作用。
石氏就是這些手法還指出過兩點:一是“這十二法在應用上並沒有嚴格的界限,無論正骨,理筋,上骱,隨著需要可以互相換用。”因此,不宜機械地劃分這是正骨手法,那是理筋手法。二是理筋手法不獨用於傷筋,“接骨前後亦須注意理筋,使之活動順和”,“骨折接續後期,亦應以理筋為輔助手法”。這一點,石氏在臨證時極為重視,目前仍有必要予以強調。
石氏還認為:“用手綁紮固定的方法,似亦可附列於手法之內”。這主要是說明其重要性決不亞於正骨複位。尤其是骨折整復后,石氏必親手綁紮,多在損傷部位外敷藥物及棉花墊襯妥后,用綁帶先綁三圈,並在以後的包紮中注意使該部稍緊而得固定確實,兩端則較松,能使氣血流通。要求綁紮固定后的外觀是勻貼的,複診時當不鬆動,不變樣。這樣既能使患處不致再移位,又無包紮不當帶來的肢體腫脹,筋脈拘攣之弊。
1.內服藥
根據損傷的不同部位,性質和傷后兼邪的各異,石氏將傷疾分為外傷(傷及皮肉筋骨),內傷(損傷及臟腑經絡氣血),傷科雜症(風寒濕諸邪的留滯等)而予以分類用藥。
2、外用藥:傷科外用藥的種類和劑型很多,大都是古今醫家的經效驗方,各具特色,一般常用敷藥,膏藥,摻葯,熨葯,搽擦藥,熏洗葯等,分別應用於損傷的不同階段和不同的癥狀表現。
傷筋的診治
傷筋的診治可以分為三類:
(1)不顯著的傷筋:常因勞倦過度而形成。《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所說的“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的寒濕傷筋,外面雖無顯著現象,但《莊子·齊物論》“民濕寢則腰疾偏死”,唐成玄瑛疏“言人濕地卧寢,則病腰跨偏枯而死。”偏死的描寫,似是說患處局部初起暫時失去正常的活動能力,久而不愈,以致恢復困難。外象無青紫腫脹呈現,但覺酸痛麻木。治療:用敷料或膏藥外治及湯劑成藥內服,並輔以按摩的手法和針灸治療。
(2)不甚顯著的傷筋:往往在腕、肘、膝、踝等骱位,因蹩扭或支撐所致。外象無顯著的青腫,但患處旋轉失常。治療:主要用捺正筋位的手法,並輔以敷料或膏藥外治及湯藥成藥內服,更可參用熏洗法,但治療過程較慢,而且易成宿傷。
傷筋是傷科臨床極為常見的損傷,筱山先生指出:“初受之際,當按揉筋絡,理其所紊”,施以必要的手法,另一方面,又“加以節制活動為要”,作必要的固定,藥物內服外治“則當以化瘀通絡”。手法與固定兩項,目前臨床上仍未予充分的重視和認真的運用,僅以一紙藥膏為治的並不鮮見。能按石氏所述而做,才體現了中醫中藥治療傷筋的特長,療效當能提高。石氏又述傷筋后各種變化的治療原則及多種輔助治療方法,強調“是故筋之有關人身豈淺鮮哉,而傷筋之為病,其可忽乎,其治之嚴,可不謹耶”。足見石氏對傷筋這一常見損傷的治療是很重視的。俗語所謂“傷筋動骨,一百二十日”,也是把傷筋與傷骨等同看待。所以切不可以為傷筋而未及骨僅是損傷輕症。因而治療及調攝較為疏忽,致使其症日久不愈,或遺患於後。
石氏說的“若耽延時日,則筋膜干而成萎縮者”,與《內經》中的類似提法有些不同。《素問·痿論》所謂:“肝氣熱,則膽泄口苦筋膜干,筋膜干則筋急而攣,發為筋痿。”其涉及範圍更廣泛一些,當然也包括損傷以後治療失時所致。在傷科範疇內,這一段經文所指的多數是積勞所致的慢性勞損,常見於腰背臀部的慢性勞損,而石氏所說的是損傷失治而局部功能失用,如膝部傷筋以後,治療及鍛煉不當以致膝酸痛弱,筋絡卻牽掣強硬。至於“創傷較深,破筋絕者”,石氏早年用化瘀清熱內服,合祛腐生肌外用,如開放性骨折中提到的方葯,目前則多以現代醫學方法擴創縫合,但在有些情況下採用中藥治療仍有獨特的功效。
石氏理傷基本原則是按照人體是一個統一的整體概念,
在論治時注重內調氣血,外理筋骨,損其有餘,補其不足,顧及損傷兼邪。在掌握辨證論治的前提下,採用內治與外治結合方法進行具體施治。
一、氣血兼顧而以血為主、以氣為先。
氣血兼顧是治傷的總則,但應分清氣與血的病變。故一般損傷,多屬氣滯、血瘀兼而為病,治療則宜活血化瘀為主,而佐以理氣,其治更當“以血為主。”一般的內傷,其治多“以氣為先”,而予順氣行氣,佐以活血通絡。總之“以血為主”是氣血兼顧之常法,“以氣為先”是氣血兼顧之變法,間若出現臟腑功能失和者,則相應而調之。
二、審虛實,施補瀉。
這是理傷內治所掌握的原則,其要是在流通氣血,一般說來,損傷之初,何論內傷外傷,多數屬氣滯血瘀的實證。秉賦素弱而損傷者,屬邪實正虛,虛中挾實之證。治療當先調補虛怯之體,然後祛瘀,或攻補兼施,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而言,往往祛瘀在先,爾後調補肝腎以壯筋骨,扶助脾胃以資化源而養氣血。“脫力勞傷”。在治療上,注意先天與後天相互資益關係。
三、重視損傷客邪的兼治。
凡臨床出現損傷兼及風寒、痰濕等邪氣合而為病的一系列癥狀時,先生謂之“兼邪”。其症每每反覆發作,善用麻桂溫經湯以祛邪宣絡,活血止痛,痛甚者亦可酌加草烏及蟲類搜剔藥用之。
損傷后所致的氣滯血瘀,進而亦可耗傷氣血,而使營衛不固,故筋骨損傷失於氣血濡養,每易使風寒濕重者乘虛侵襲,乃為邪實正虛之疾。常運用黃芪五物湯或當歸四逆湯等酌加黨參、白朮、薑黃、川芎、紅花、雞血藤等扶正達邪、活血通絡。
痰濕入絡,是一類常見“兼邪”,對這類“兼邪”常以牛蒡子合白蠶同用,發展至仰山先生輩成為牛蒡子湯,加減變化而廣泛應用於臨床。其主治病證也很廣泛,但總不外乎“風”、“痰”、“濕”三字。
石氏理傷手法以“十二字”為用,即謂“拔伸捺正、拽捏端提、按揉搖轉”。一般說來,拔伸捺正用於骨折整復,拽捏端提用於關節複位,按揉搖轉多用於傷筋,具體應用時尚須隨遇而變,諸法互參,複合用之。
一、傷筋------筋出窠的治療手法
筋當安其位,肢節平陷而顯露之筋脈處,因損傷而見突起之筋脈,我們稱之為“筋出窠”。因為一般認為此症均有牽拉所傷,但光牽拉不足為患,其中必有旋轉之力加之,乃致為患,故必牽、旋始能復其位。
二、正骨-------骨折複位手法特點
仰山先生正骨以拔伸捺正為總則。拔、伸不一味用以猛力,而以剛柔相濟,功使用力恰到斷損之處,其力度因人與部位而異,大多骨折均能瞬間完成。在拔伸時結合推按、旋轉,然後依骨折移位狀況加以捺正。施術者與助手心印默契順應逆受傷之力方向而複位這一原則,複位后予外敷固定包紮。
三、脫臼------上骱手法舉要
對於各種脫位都有體位和複位手法,其中對顳頜關節脫位運用捺口外複位法,髖關節后脫位運用俯卧位推按法,俱頗有特色。